王激
王激(1476年—1537年),字子扬,號鶴山,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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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子监祭酒 | |
籍貫 | 浙江温州府永嘉縣軍竈籍 |
字號 | 字子揚,號鶴山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
配偶 | 娶邵氏 |
親屬 | (子)王叔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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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詩經》,行二,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浙江鄉試第二名舉人,年四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十三名進士[1][2]。授吉水县知县,六年任吏部文选司主事,嘉靖七年(1528年)与大理寺评事余棐主考廣東乡试。历升吏部考功司署郎中,十一年(1532年)四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十三年二月改任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書官,十四年三月请求致仕,同年母亲张氏去世,十五年父亲王鉦去世,皆被賜祭葬。十六年病卒,享年六十二。
著作
著有《文江集》、《鹤山诗文》。
家族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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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顾阳和 |
明朝吉水县知县 嘉靖二年-六年 |
繼任: 吴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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