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生 (1955年)
生平
1988年至1989年,任交通银行长春支行副总经理。1989年至1992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商贸金融司副司长、企业司副司长[1]。1992年至1994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境外司司长。1994年至1997年,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1997年至1999年,任香港港澳国际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5年,任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司长[2]。2006年至2008年,任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3]。2008年10月17日,中国工会十五大在北京开幕[4],大会选举他出任主席团委员[5][6]。同时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纪检组组长[7]、书记处书记、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8]。
参考
- ^ 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中国国土资源年鉴编辑部. 2007.
- ^ 中国会计年鉴. 中国财政杂志社. : 523.
- ^ 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中国国土资源年鉴编辑部. 2007: 672.
- ^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编. 中国工会章程简史 第2版. 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8.12: 125–126. ISBN 978-7-5008-7110-1.
- ^ 中国人物年鉴社. 中国人物年鉴 2009. 中国人物年鉴社. 2009.12: 188.
- ^ 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组编. 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汇编. 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08.10: 144. ISBN 978-7-5008-4240-8.
- ^ 全总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人民网.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