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昶 (清朝)
清朝
(重定向自王蘭泉)
王昶(1724年—1806年),字德甫,号述庵,又号蘭泉。江苏青浦(今屬上海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学者。
王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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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江蘇青浦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德甫,號述庵 |
出生 | 雍正二年(1724年) 江苏青浦縣 |
逝世 | 嘉庆十一年(1806年) 江苏青浦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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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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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祖籍浙江蘭溪,明季遷至朱家角定居。王昶早年廣交海內詩人,与王鳴盛、吳泰來、錢大昕、趙升之、曹仁虎、王文蓮并称「吴中七子」。乾隆十九年(1754年)進士,歸入選班。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帝南巡,王昶獲召試第一,授內閣中書。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爆發盧見曾案,盧見曾因受賄一萬六千兩被抄家,王昶轉告紀昀,使盧家得以藏匿資財,仅抄出钱数十千,并无金银首饰。乾隆得知此事,下令嚴查卢见曾寄顿赀财一案。經劉統勛審問盧見曾之子盧瑛及孫盧蔭恩﹐乃供出預通信息之紀昀、黃駿昌及徐步雲。当时云南边境战乱,王昶之座師即當時云贵总督阿桂之父阿克敦,王昶得阿桂保奏,随其远征缅甸。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随阿桂入川九年,所有奏檄,均由王昶起草,平定大小金川後,功任吏部員外郎,在隨軍歲月著有《征緬紀聞》和《征緬紀略》。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由通政副史升大理寺卿,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授左副都御史,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改江西按察使,同年免職。官至刑部右侍郎。
著作
好金石之學,晚年患眼疾,作品悉委门下代撰,错漏百出[1]。著有《金石萃编》160卷、《明詞綜》、《春融堂集》、《湖海诗传》46卷等書。
注釋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305》列传九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