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心(16世紀—1644年),元涵山西汾州府孝義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裕心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應天府教授,升南京國子監博士,上疏楊漣冤屈,數陳魏忠賢罪惡狀,但都留中不報。五年升户部主事,管理太仓银库,纪录二次。崇祯元年任会试同考,升员外郎。

之後王裕心轉官戶部郎中管理銀庫,在年末歲終節省十餘萬兩,被稱為清官第一;外任武昌府知府,题留。崇祯二年告归侍养,丁忧。六年起补兵部,七年升山東大名道佥事,八年调陝西寧夏道参议,加副使,十二年调蘭州道榆林道副使,加升陝西布政使司参政;崇禎十三年(1640年)再擢為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立下不少軍功。後來他致仕歸里,北京被李自成攻陷後絕食而死[1][3]

家族

王政,萬曆十一年進士。

參考文獻

  1. ^ 1.0 1.1 乾隆《孝義縣志·人物事蹟》:王裕心,字元涵,明天啟進士,王政之子。初授南京國子監博士,疏訟楊漣之冤,陳魏璫罪惡,留中不報。轉戶部郎中司銀庫,歲終獻羨餘十餘萬兩,上稱為清官第一。歷任大名寧夏蘭州榆林道皆有政績,晉右僉都御史巡撫西安,累立軍功,西人賴以安堵。致仕歸里,值闖賊遇害。
  2. ^ 乾隆《孝義縣志·官紳姓名》:王裕心 天啟【萬曆】乙卯科中(舉人),天啟壬戌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傳第六十四》:王裕心,字元涵,孝義人。天啟二年進士。授國子博士,疏訟楊漣冤,陳魏忠賢罪惡狀。以戶部郎中司銀庫,上羨銀十萬兩。歷大名、寧夏、蘭州、榆林副使,陝西布政使。崇禎十三年,擢僉都御史巡撫,有軍功。國變後,不食卒。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傳第六十四
  • 乾隆《孝義縣志》·官紳姓名
  • 乾隆《孝義縣志》·人物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