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证明
中国大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证明之一
生存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证明之一[1],强制离退休人员向公安机关申请开具[2]。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不再强制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前出具生存证明[3]。同年,国务院颁布《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在出国定居的公民领取养老金时也要求提供生存证明。
参考文献
- ^ 退休(职)人员开具生存证明和收入证明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05-30.
- ^ 2.0 2.1 新华时评:如此《生存证明》太荒唐. [2010-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1).
- ^ “生存证明”并非堵塞冒领黑洞的良策. [2010-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