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益
田大益(1562年—?年),字或損,號博真,四川重慶府定遠縣人,明朝政治人物。[1]历任钟祥知县、升兵科给事中,太常少卿。
田大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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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政使司左通政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定遠縣 |
出生 | 壬戌年十一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姬氏 |
親屬 | 曾祖田臣,祖田賜,父田騰, 母何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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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田大益早年在县城(今中心镇)之天印山南的九洞里,与张一鲲、田大年、张登仕等人一起苦读,后多人中进士。他亦授钟祥知县,兵科给事中。为官期间,多书奏折,批评时弊。概时帝倦勤,上章着虽千万言,大率屏置勿阅故也。时冯应京武昌被逮之事,他上书言:“陛下驱率狼虎,飞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剥肤而吸髓,重足而累息,以致天灾地坼,山崩川竭。衅自上开,愤由怨积,奈何欲涂民耳目,以自解释,谩曰权宜哉!今楚人以奉故,沈使者不返矣,且欲甘心巡抚大臣矣。中朝使臣不敢入境侦缓急,逾两月矣。四方观听,惟在楚人。臣意陛下必且旷然易虑,立罢矿税,以靖四方,奈何犹恋恋不能自割也!夫天下至贵,而金玉珠宝至贱也。积金玉珠宝若泰山,不可市天下尺寸地;而失天下,又何用金玉珠宝为哉!今四方万姓,见陛下遇楚事而无变志,知祸必不解,必且群起为变。此时即尽戮诸珰以谢天下,宁有济耶?”[2][3]
履历
- 萬曆七年己卯科四川乡试二十六名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会试44名、三甲242名進士
- 授湖广钟祥县知县
- 选授兵科給事中
- 复除户科給事中
-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巡视光禄寺,本年升吏科右給事中
- 萬曆三十年七月升吏科左給事中,九月升兵科都給事中
- 萬曆三十二年以边功升太常寺少卿
- 萬曆三十七年十二月升左通政
家族
曾祖田臣,監生;祖田賜,訓導;父田騰,舉人;母何氏(封孺人)。具慶下,妻姬氏,兄田大年(按察司副使);大仁(選貢),弟大本(生員);大受,子承貽;承翼。
参考资料
- 《明史》
- 《新修武胜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