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是向機關或上級提出請求事項的文書。[1]申請書的格式不一,例如在中華民國通常為表格型式,有時會稱之為申請表[2]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也有表格型式,但非表格仍頗為常見,部分應用文專業書籍將其納入公文書信章節作說明。[3][4]

格式

表格化的申請書(表)已有制式的格式,通常會有申請者的姓名、住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等個人基本資料欄位,並依申請書的用途差異而設有不同欄位,有時還會要求貼附照片或證明文件影印本,或將其當作附件。各欄位通常填寫簡單詞語或句子即可,但有些欄位必須撰寫多段式文章,例如求職或職位申請書的「自傳」欄位、獎項申請書的「成果與效益說明」欄位等。申請者須依照要求填寫並備齊相關資料始可完成。[來源請求]

非表格化的申請書撰寫格式通常較為自由,但一般仍會要求具有標題、稱謂、正文、結尾、署名日期等部分。[5]

參考資料

  1. ^ 申請書.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國家教育研究院. [2023-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 
  2. ^ 駐外館處文件證明申請表-向我駐外館處申辦時使用(odt檔/pdf檔).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3-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 
  3. ^ 蔣魯生、李慶祥. 應用文.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1998-10-01 [2023-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 
  4. ^ 張美雲. 應用文寫作.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14-08-01 [2023-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 
  5. ^ 如何寫申請書格式? - 雅瑪知識. [2023-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