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歷史
東漢
東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因為征伐四方,乃於出征時暫時設置「督軍都御史」,簡稱督軍、都督,以監督諸軍,與監軍相同。事成回師後則罷官。
漢末、三国
漢末、三國時期,都督一職获得较大发展,開始逐漸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軍事首長的正式官名。
建安前期:
如袁紹曾設立統御諸軍為三統都督,分別由沮授、郭圖、淳于瓊,各領一軍分別為前軍、中軍、後軍。
如袁術僭號稱帝時,曾自設輔國諸軍大都督一職,由紀靈擔任。
建安中期:
曹操為丞相,以大將軍督諸軍。後來曹操征孫權時,則以夏侯惇督二十六軍。
魏:
魏文帝則以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以總統外內諸軍。同时,又在中央以外军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諸州的軍事,或兼領刺史,都督亦開始為地方的軍事首長。
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馬懿征蜀,加號為大都督。曹芳嘉平三年,司馬師授予國內諸軍大都督,督亦為大都督,曹髦正元二年,司馬昭授予都督中外諸軍,亦為大都督。
蜀:
蜀漢势力方面,僅設立庲降都督.負責管理蜀漢南中最高行政與軍事職位,但由於有另設南中監軍,行政與軍權二人制衡。
吳:
东吴势力方面,先后任命周瑜、鲁肃、吕蒙、陆逊四人总管长江军事,为实际最高前线指挥,常被後人合称为“四大都督”。此外,还有专门设立的,诸如防御濡须口地区的濡须都督等。
魏晉南北朝
晉朝初期,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諸軍者地位最高,監諸軍次之,督諸軍地位最低。持節亦分為三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
使持節有權力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可殺無官位之人,在軍事上,權力與使持節相同。假節,則只能殺犯軍令者。 假黃鉞可殺持節武將,並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晉在伐吳時,就曾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總統六師。
後來各級持節都督逐漸成為各級軍事首長的官職,太康中期,州都督負責軍事,刺史則負責治人,各司其職。晉惠帝末年,乃將兩官職掌合一,不是重點防衛之州則只設有刺史而已。
東晉之後,「都督中外」乃為要職,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後魏有「都督中外諸軍事」。永安以後,置京畿大都督,負責總攝軍事,並開府。
隋唐
隋朝另設總管,大都督等職成為武官之勳銜,隋煬帝時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唐朝時改「大都督」為「驍騎尉」、「飛騎尉」,「帥都督」為「雲騎尉」,「都督」為「武騎尉」。
隋文帝在并州、益州、荊州、揚州四州設置大總管,並多以親王擔任大總管之職。諸州則各置總管府,並分列為上中下三等,各加持節之使臣。
唐朝於各州設總管,並加持節。唐高祖武德元年,設洺州、荊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又改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復立。唐睿宗太極初年,以并州、益州、荊州、揚州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為五大都督府。其餘都督府亦分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個,中都督府十三個,下都督府有十六個。
唐朝雖廣設都督府,但是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幾無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多為持節的節度使或觀察使所有。
唐朝又設有「行軍大總管」,出兵征伐時,則置於所征之道,為軍事監察官。
宋以后
北宋時,都督多以親王擔任,但不常置。南宋時則多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在需要時出兵時加銜。
元朝時,設大都督府,負責統轄諸部及地方軍。
明朝初年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負責節制諸軍,洪武年間又設五軍都督府,分為中、前、後、左、右五軍,但在明朝中葉之後都督又成為虛職,亦稱大鎮國[1]。
清朝初期,都督亦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後來被廢止。
民国初年
1912年3月,因南北统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改大清帝國總督为都督[2],其后发表的各省都督名单: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领,湖南都督谭延闿,福建都督孙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钧,四川都督尹昌衡,陕西都督张凤翙,
广东都督胡汉民,广西都督陆荣廷,奉天都督赵尔巽,吉林都督陈昭常,黑龙江都督宋小濂,江苏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山西都督阎锡山,山东都督周自齐,河南都督张镇芳,河北直隶都督冯国璋,甘肃都督赵惟熙,新疆都督杨增新,云南都督蔡锷,贵州都督唐继尧[3]。
1914年6月30日,裁撤各省都督,改稱将军,督理军务[4]。1916年7月,将军又改稱督军[5]。
民国十一年,大总统黎元洪要废除督军,但没有成功,遂改督军名为“督理某省军务事宜”,简称督理。第二次直奉战争以后,段祺瑞上台执政,又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简称军务督办、督办。
其他國家
参考文献
引用
- ^ 《幼学琼林》:称五府都督曰大镇国,又曰上将,曰元戎,曰大都督。
- ^ 中國大事記. 東方雜誌. 1912-06, 8卷 (11號).
令曰:東南各省長官,均稱都督,現在全國統一,職官尚未確定,自應改歸一律,以一觀聽。所有東三省總督,改爲東三省都督,直隸總督,改爲直隸都督,陝甘總督,改爲甘肅都督,其河南、山東、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巡撫,亦均改爲都督。惟官名雖更,職權仍舊……一俟官制釐定,再佈遵照
- ^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
-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4-07-01, (773號) [2022-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17).
大總統申令:都督之稱,肇自漢魏,武昌舉事,倉猝定名,其時兵事初興,人心未定,類晉齊之雄長,似楚漢之剖分,民國紀元,未遑變置……方今大難削平,主權統一,各省都督皆深明大義,恪守準繩,若復因仍方鎭之名,無以移易軍民之耳目,卽欲實行省制,而窒礙殊多。應將各省都督一律裁撤,於京師設將軍府,並設將軍諸名號……中華民國三年六月三十日
-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6-07-07, (182號) [2022-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17).
大總統申令:各省軍民長官名稱,亟宜劃一,在官制未定以前,各省督理軍務長官改稱督軍,民政長官改稱省長,所有署內組織及一切職權,均應暫仍其舊。此令。中華民國五年七月六日
书籍
- 《通典·職官志》
- 谷川道雄著,李濟滄譯:〈魏晉南北朝貴族政治與東亞世界的形成——從都督諸軍事制度來考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