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石遗址
39°59′51″N 119°53′46″E / 39.99750°N 119.89611°E
姜女石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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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秦、汉 |
编号 | 3-208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姜女石遗址位于中国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万家镇的止锚湾海滨,临近渤海,为一处秦至西汉前期大型宫殿建筑群遗址。该遗址发现于1982年,勘探发掘始于1984年,已探明范围为南北长4公里,东西沿海岸3.5公里,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遗址以位于墙子里村、被考证认为是秦始皇、汉武帝东巡时所筑行宫的碣石宫遗址为主体,以黑山头、止锚湾海头台地遗址为东西两翼,另在周围的杨家村南瓦子地、周家村南、金丝屯东也有相关遗址分布,整个建筑群呈合抱之势。该遗址为在关中以外地区首次发现的秦代行宫遗址。
遗址群的主体建筑碣石宫为建于夯土台基之上的大型高台多级建筑,呈长方形,靠近海岸线,中轴线南端正对海中被称为姜女坟的三块巨大礁石(为天然的海蚀柱,因民间传说为孟姜女投海自尽之处而得名,据考证为秦汉时期历史记载中的碣石[1])[2]。遗址中除夯土台和墙体基础外,也保留有成排的柱础、已塌落的屋顶瓦面、花面空心踏步砖(台阶)和较完整的排水道系统,其中出土的夔纹大半圆形瓦当为迄今为至所发现的最大的瓦当,也是建筑采用皇家建筑规格的重要物证。亦有少量汉代建筑遗址,出土有卷云纹瓦当等汉代文物,但其遗址因距地表过浅而保存状况不佳[3]。
1986年7月23日,该遗址以“绥中万家秦汉大型宫殿遗址保护区”被公布为第三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4]1988年1月13日又以“姜女石遗址”之名被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根据1986年7月23日《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辽政发〔1986〕77号)》,该遗址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如下:
重要保护遗迹先确定两处:
- 第一处为石碑地秦始皇“碣石宫”建筑群遗址,位于墙子李西头村南海滨,南北长六百余米,东西宽三百余米。有长方形围墙状夯基,其间是棋盘状分布的夯土台基,位于中南部正中为高大的方形夯土台基,中心建筑群址座落其上,正对海中“姜女坟”礁石。夯墓建筑址表面有屋顶墙壁塌落的巨型夔纹瓦当、空心砖踏步等建筑构件。
- 第二处为黑山头望海遗址,位于贺家村南海头,东距碣石宫二公里,东西五十米,南北四十米。由前后三层殿屋及迥廊组成,内有成排柱础、窖井等,南部海中有对峙双礁,称“龙门石”,遗址西侧海头第二台地为一距今三千年的青铜文化遗址。
- 碣石宫东零点七五公里的止锚湾海头台地、宫北零点五公里杨家村南瓦子地、一公里周家村南、五公里金丝屯东都有相关遗址。
保护范围:碣石宫南北从遗址南墙基北至墙子里村北六百二十米,南至姜女坟礁石约五百米。东西从墙沟西至海防树林共五百米。黑山头南北从南海崖向北至水冲沟东部一百米,西部四十五米,向南到海中“龙门”礁石一线,东西由海头东崖至海头西崖共一百六十米。止锚湾、杨家瓦子地、周家、金丝屯等四个村旁遗址也列入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东从止锚湾东岸一百米海域西至黑山头海头西崖以西一百米,南北从止锚湾红石崖、姜女坟、龙门礁石一线南海域一百米,北至周家、金丝屯村北金丝河。
参考文献
- ^ 例如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载:“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刻碣石门”,《汉书·武帝纪》中载:“行自泰山,复东巡海上,至碣石。自辽西历北边九原,归于甘泉。”
- ^ 《秦始皇来辽宁东巡时 曾到过“姜女坟”》. 华商网-华商晨报. [2010-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8).
- ^ 《辽河文明》. 辽宁文化信息网. [2010-10-03].[失效連結]
- ^ 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辽政发〔1986〕77号),1986年7月23日. [2013年3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