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正岳(?—?),字益孟,别號孟山[1],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登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甲辰科進士,為河南杞縣知縣,治河救荒,聲望大起,以卓異徵為吏部郎。
弟章光岳,万历四十一年進士,官刑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