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衡(1025年—1099年),字子平建州浦城縣人,北宋政治人物[1]

生平

嘉祐二年(1057年)丁酉科狀元,授湖州通判,直集賢院,改鹽鐵判官,同修《起居注》,出知汝州、知潁州熙寧元年(1068年),召為判太常寺。知通進銀台司、直舍人院,拜寶文閣待制、知澶州。著作有《編年通載》。元祐年間加集賢院學士。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廿三日卒。

家族

  • 來祖:章仔鈞,贈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武寧郡開國伯,諡忠憲
  • 玄祖:章仁嵩
  • 高祖:章文竦
  • 曾祖:章承訓
  • 祖父:章克忠
  • 父:章訢
  • 兄:章衎、章術
  • 族叔:章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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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47》,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资料

  1. ^ 戎毓明主编; 王仪之, 方平, 叶洪渠等副主编. 安徽人物大辞典. 北京: 团结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