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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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明祖(1600年—1643年),字宣明,號纹山[1],福建永安县二十六都贡川人。明朝官员。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羅明祖中式辛未科三甲进士。户部观政,授南直隶华亭县知县,因丁忧去职。八年起补繁昌县,十年降职为浙江布政司照磨,十一年升转湖广襄阳县知县[2]。十三年考察,改任南直隶太平府推官。
参考文献
- 《永安县志》,(明·万历本)苏民望修,樊跃旭、邢晋雪、陈达锦点校,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清·顺治本)陈廷枢纂,樊跃旭、邢晋雪、陈达锦点校,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北京:方志出版社,2004年8月,ISBN 7-80192-292-1
注释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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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友元 |
明朝华亭县知县 1632年-1633年 |
繼任: 张调鼎 |
前任: 舒國華 |
明朝繁昌縣知縣 1635年-1637年 |
繼任: 張繼曾 |
前任: 朱希萊 |
明朝襄陽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賈太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