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競爭法

美國競爭法(英語:America COMPETES Act)又稱美国创造机会以有意义地促进技术、教育和科学之卓越法[1][2](英語:America Creating Opportunities to Meaningfully Promote Excellence in Technology, Education, and Science Act of 2007 or America COMPETES Act[3]是美國一项法案,目的是鼓勵研发和创新,并提高美国的竞争力。該法案由巴特·戈登草擬,并由乔治·沃克·布什总统签署;它于2007年8月9日正式生效。[4]

2010年版

2010年5月29日,美国众议院決定重新授权美國競爭法。2010年7月22日,美國參議院商務、科學和交通委員會批准了《2010年美国竞争法重新授权法案》,并将其提交给参议院进行表决。

2011年1月4日,贝拉克·奥巴马总统签署了《2010年美国竞争重新授权法案》(America COMPETES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10),使之成为法律。

2022年版

2022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22年美國競爭法》(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

2022年3月29日,美國參議院通過《2022年美國競爭法》(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法案囊括多項友台條文,促進美台軍事、文化與外交等多方往來,包括支持定期軍售、允許台灣人員在美秀國旗、成立美台文化交流基金會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