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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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鴻業一桓永固,浙江钱塘县(今杭州)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浙江乡试第一名举人,与董守谕姜思睿齐名,共称“浙东三俊”[1]天启五年,登进士,授礼部仪制司主事。崇祯十年,出任山东右参政广东参政[2]。次年冬,清兵入关,进山东,直逼济南。鸿业奉命从沂水济南救援,后战败归乡。明亡后去世[3]

参考

  1. ^ 清·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十八·遗民):董守谕字次公(《浙江通志》)、父世登性至孝,工诗,为诸生,有名( 《甬上耆旧传》)。守谕秉资耿介,不俯同流俗(《浙志》),少受业于黄道周, 讲学大涤山中(全祖望《揽兰集》题词),读书讨古,穷极幽远(《浙志》)。 倪元潞见其文,大称赏之(题词)。天启四年,举于乡,与翁鸿业、姜思睿齐名, 所谓浙东三俊也(《南疆绎史》)
  2. ^ 宋明理学在惠州兴起和衰落. 中国鹅城. [2013-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6). 
  3. ^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二 南都甲乙纪):二十(壬申),命参政马鸣霆驻江阴、副使印司奇往京、杨文骢专监镇军;凡逃军南渡,用炮打回,不许过江一步。王永吉奏弃徐万分可惜,乞敕刘泽清固守淮安,勿托勤王移镇。命差风力科臣督催“江南赋役全书”。令廪生输银准贡。高起潜言闯贼尾后、我兵击前,左党穷蹙,自当授首,不烦过虑。前山东提学翁鸿业之子求父褒恤;下部察议(国亡后鸿业尚存,逾年乃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