嚙指題壁
至正二十年(公元1360年),胡妙端被苗人擄到金華縣,打算強娶她為妻,胡妙端堅決不受辱,乘機咬破手指頭,題血詩在牆壁上,後來跳河自殺,三月廿四日,苗族指揮官佩服她的節義,為她立廟祭祀。縣裡的人為廟題額為烈女廟。[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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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參考資料
- ^ 《輟耕錄·卷十五》:胡烈女越嵊縣剡溪胡氏、諱妙端,適同邑祝某。
- ^ 《新元史·胡妙端傳》:胡妙端,嵊縣人,適剡溪祝氏。
- ^ 《彤管遺編》:妙端嵊縣人,適同邑祝氏。
- ^ 《輟耕錄·卷十五》:至正庚子春,為苗獠虜至金華縣,將妻之,義不受辱,乘間嚙指血題詩壁上,已,赴水而死,三月廿四日也,獠帥服其節,為立廟祀之。邑人咸曰烈女廟。
- ^ 《新元史·胡妙端傳》:至正二十年春,為苗軍掠至金華,義不受辱。乘間嚙指血,題詩壁上,赴水死。苗帥服其節,為立廟祀之。邑人顏曰烈女廟。
- ^ 《御選四朝詩·元詩卷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