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华 (政治人物)
生平
胡德华1925年12月生于浙江上虞。[1]1938年入春晖中学,因抗日战争战事逼近而辍学。[2]1940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工作,194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9月到1943年2月,在苏北根据地新四军华中局江淮印钞厂任职。1943年2月到1945年2月,先后在上海从事中共地下工作、在浙东根据地敌工部任职。1945年2月到1949年6月,奉中共党组织指示,在上海中共地下党学委从事党内联系工作,并任《新少年报》编辑。[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新少年报》总编辑、社长,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总编辑、社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五七干校劳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年7月到1978年9月,任共青团中央机关临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1978年9月到1981年3月,任中国共青团中央第十届书记处书记。1981年3月到1983年9月,任全国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1983年9月到1988年9月,任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1995年8月离职休养。[1][2]
胡德华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三、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