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邦奇(1535年—?),字君才,號星嶽,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邦奇
大明湖广按察使
籍貫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出生乙未九月二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王氏,贈孺人;继配王氏,封孺人
親屬(子)为臣、纯臣、维臣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吏部观政,本年六月授承天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升吏部主事,四年三月升员外,五年六月升郎中,六年二月升湖广右参政,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升按察使,五年正月考察致仕。

家族

曾祖胡皎;祖父胡汝脩;父胡化,散官封推官;母沈氏,封孺人[3]。兄邦彦、弟邦用(庠生)、邦宰、邦才、邦治。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