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開文
生平
胡開文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會試中式,但到崇禎元年(1628年)才參加殿試成進士[2],獲授烏程知縣[3],待人以誠,大計時其幕客對他說:「入京後可能有問及烏程的酒,會怎樣回答?」他說:「我直道:『我從不飲酒,不知其味道。』」五年(1632年)改調嵩縣,為當地軍餉晝夜奔走,以應付官兵剿滅流寇,又抑制狡猾胥員、讓土豪斂息除去民患;詢民疾苦;親自買糧,官養馬匹不會騷擾人民;重修學校,體恤貧士,水災期間捐出數百錢斗米,官至刑部員外郎[1][4]。
引用
- ^ 1.0 1.1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七·人物六》:胡開文 字質夫,天啟二年【崇禎元年】進士,授烏程知縣,開誠待人,當大計,幕客曰:「入京設有問及烏程酒者,何以答之?」開文曰:「我直云:『素不飲酒,未知其味。』」竟改調,厯官刑部員外郎。 《松風餘韻》
- ^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二·人物一》:進士……明……崇禎元年戊辰科 劉若宰榜 胡開文 壬戌中式,補廷試,見備考……舉人……明……(萬曆)四十年壬子科 張瑋榜……胡開文 見進士……以上府學
- ^ 光緒《烏程縣志·卷九》:知縣……崇禎 胡開文 字質夫,號雲心,南直隸華亭人,元年進士本年任,調嵩縣。
- ^ 乾隆《嵩縣志·卷二十三·人物》:胡開文,字質甫,華亭人,戊辰進士。崇禎五年任,時官兵勦流寇者雲集境內,軍餉一責於縣,開文自夜達旦奔走假貸,王鐸《學記》云開文制猾胥、戢土豪,以除民患;詢民疾苦,親糴漕米,官養馬匹不累於幫協派擾;重修學校,貧士尤賙恤之,又水旱荐臻斗米數百錢,民無流離之苦,亦留心撫字者也。
參考文獻
-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二·人物一
-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七·人物六
- 光緒《烏程縣志》·卷九
- 乾隆《嵩縣志》·卷二十三·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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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思理 |
明朝烏程縣知縣 1628年-1631年 |
繼任: 王夢鼐 |
前任: 趙東曦 |
明朝嵩縣知縣 1632年-1636年 |
繼任: 何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