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其志
生平
舒其志父親舒賢在四十歲時夢見神人贈送他一對玉璧,後來生下二子,長子舒其心,次子即舒其志。舒其志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三甲第六名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出為饒州府知府,歷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江西布政使司參政,四十三年(1615年)七月升江西按察使[2]。四十四年(1616年)六月淮王朱翊鉅庶子朱常洪夜入淮王府,盜取冊寶貲貨,舒其志發兵緝捕其黨羽,淮王朱翊鉅被罰祿四年,朱常洪被令自盡[3],升江西右布政使[4][5]。子舒簡、舒默均有名聲。
参考文献
-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萬曆)辛卯(舉人) 舒其志 進士
- ^ 万历四十三年七月,升江西参政舒其志为江西按察使,广东参议魏浚为江西副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四年六月,礼部奏庶孽常洪糾党劫父,并盗册宝铜符,乞正国法。先是淮王以青楼王爱儿冒额妾入宫,复以庶子常洪作螟蛉媚之,从此表裡为奸,潜谋夺嫡。而陈妃世子几于不免,御史陈王庭处之府外。而常洪更张虐焰,听奸宗翊銂、翊鉶、恶棍王重华、李龙孙等之谋,夤夜入宫劫父掠妾,并盗册宝赀货以出。于是御史上其事,部议淮王贻谋不臧,当罚禄四年;常洪宜令自尽;翊銂等押发高墙,遇赦不宥;王爱儿论死;长史、教授不能训导举首,宜令吏部议处。从之。
- ^ 《湖廣通志》
- ^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舒其志,號元渚,父賢事親至孝,年四十夢神贈雙璧,始有其子,長其心,次即志也。登萬厯乙未會魁,授行人,擢四川督學、江西按察使。淮王欲立寵娼子而錮世子於秘室,娼子左右皆群盜,出沒彭蠡間;志初弗問,忽夜半出片紙,捕其黨寘之法,面責王,王立出世子而殺娼子。稅璫李道於湖口鳳凰磯為暴,志陰製飛舸合守戍夜集蘆葦,圍磯縱火,璫怖,因乘機縛其魁送九江獄,眾校爭投水,志單騎馳至,故之為畫曰:「若住此,吾知不免,惟束裝宵遁耳。」璫果遁去,已得請旨革除,居民立祠祀之,遷江西右布政使卒。 《湖廣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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