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县
历史沿革
-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舟山復歸中華民國。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因战时需要,定海县分为定海、滃洲县(岱山县前身)两县,马迹山以北苏属各岛设立江苏省嵊泗县。1950年5月13日夜至16日拂晓,驻舟山的中华民国国军秘密自舟山撤退,滃州县实际解散,是爲舟山撤退。
- 1953年3月经政务院批准,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县、普陀县、岱山县3县,并从江苏省划入嵊泗县,成立舟山专区(为今日舟山地级市的前身)。1954年象山县自宁波专区划入,但在1958年转划归台州专区。
- 1959年撤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县,合并成立舟山县,舟山专区仅辖舟山1县。1960年1月4日,舟山专区撤消,舟山县改属宁波专区。同年11月,所属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 1962年5月重新设立舟山专区,并撤销舟山县,改分为定海、普陀、岱山、大衢、嵊泗(自上海归还后设县)5县。1964年大衢县撤销,其辖区分别划归岱山、嵊泗2县。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
- 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和定海、普陀2县,成立舟山市,辖2区(定海区、普陀区)2县(岱山县、嵊泗县),实行以市领导区、县新体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