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清真寺
39°53′50″N 116°25′25″E / 39.897107°N 116.4235616°E
花市清真寺 | |
---|---|
北京市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西花市大街80号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清 |
编号 | 1-? |
认定时间 | 1984年1月 |
历史
花市清真寺始建于明朝永乐永乐十二年(1414年)到永乐十三年(1415年)。该寺所存石刻记载,明朝、清朝该寺多次重修,其中明朝崇祯元年(1628年)、清朝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的重修规模较大。雍正七年(1729年),赐该寺御碑,并建碑亭一座。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因附近地区失火殃及该寺,故再次重修该寺。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又重修。[1]
寺内现存清朝康熙二年(1663年)裕亲王所书“清真”木匾,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真一无二”牌匾,分别悬于大殿敞厅两侧墙壁。寺内还有雍正七年(1729年)御赐碑,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重修礼拜寺碑记》。[1]
辛亥革命后,宋教仁、蔡元培等人常在此议事,支持孙中山“五族共和,振兴中华”,反对袁世凯复辟。1912年7月7日,中国回教俱进会在该寺成立。[1]文化大革命时期,该寺被关闭,大殿等建筑受到破坏。[2]
粉碎“四人帮”后,为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北京市及崇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寺开展归还移交。起初先接收了原来临街的水房子旧址,简单修缮后成立回民沐浴殡葬服务所。1981年政府促使原占用该寺的单位陆续搬迁,并组织阿訇、乡老成立花市清真寺修缮小组,政府拨款整修,本着“注重实用、精简节约”的精神,对大殿不施彩绘,仅清刷露出原有的彩绘。1981年11月13日,已关闭15年的花市清真寺恢复主麻日聚礼。1982年起,遵照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章程,在崇文区人民政府关怀下,崇文区成立伊协小组.选出乡老管理并进一步整修花市清真寺。开工后除油饰大殿内的剥蚀处外,还新建大门、二门,油饰了南北讲堂,绿化庭院。保护装帧了裕亲王“清真”匾,重新油漆了清朝马新贻“洁净精微”匾、中华民国时期的“清真无二”匾。[2]
1984年,花市清真寺被列为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崇文区伊斯兰教协会设于该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