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世楨
生平
范世楨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參加庚戌科會試,文章得正考官葉向高賞識,然而副考官王圖卻以其文章中有侵犯而置之副榜[2],授壽州學正,五年後陞羅田知縣,地方位處麻城、黃岡之間,近江而多盜,他嚴行保甲致使盜賊絕跡,人民苦於辨解之役,他上請併入漕舟役事,省費十之八九下為例;而居民喜訟,言辭大多不實,他抓獲誣告者加等治罪,無冤情者不敢造次,其中有案件為寡母的兒子家財豐厚,豪監某人誘佔其產業,被母親告發入獄,對方以千金求釋放,他堅持不允,歸還誘侵的財產,再置豪監於法,並寫下《羅川末議》二卷作為判決參考[3],天啟元年(1621年)陞廣平同知,三年後致仕回鄉。
范世楨擔任壽州學正時,諸生方震孺屬其門下,後聯捷成進士,北京失陷後率兵勤王,被馬士英敕還鎮,憂憤而死,而范世楨離任壽州的去思碑就是他所撰寫[1]。
引用
- ^ 1.0 1.1 光緒《靖江縣志·卷十三·人物志》:范世楨,字獻吉,幼承庭訓,家學淵源,舉萬厯丁酉鄕試,赴庚戌會試,總裁葉相國向高稱賞其文,副考某以論中有侵時語落乙榜,官壽州學正,五年陞湖廣羅田知縣,民困於辦解之役,世楨請於兩臺附漕舟,起解費省十之八九著為例,羅田近江多盜,世楨嚴保甲而盜弭,民喜訟辭多不實,世楨取誣告加等律治之,無情者不敢造庭;有寡母之子家素豐,豪監某誘侵其業被母訴繫獄,請以千金求貸,世楨不許悉歸誘侵寡子之物,而置豪監於法,著《羅川末議》二卷,足為良有司法。天啟辛酉陞廣平府同知,在任三年致仕歸,初世楨鐸於壽州,諸生方震孺游其門,聯捷成進士以御史按遼陽,魏奄之黨郭興治誣劾其贓私獄,上坐大辟,思宗御極釋之,厯官廣西巡撫,北都陷率師勤王,被馬士英敕還鎮,憂憤而卒,當世楨去壽州,日誌思碑其所撰也。
- ^ 光緒《靖江縣志·卷十一·選舉志》:鄉榜 明……范世楨 丁酉舉人官見甲榜……甲榜 明……范世楨 庚戌會試乙榜,官壽州學正,遷湖廣羅田縣知縣、直隸廣平府同知,治行見宦績傳
- ^ 四庫全書《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二·人物志 宦績四》:范世正【楨】,字獻吉,靖江人,由庚戌副榜令羅田,邑介麻黃間,豪紳大猾持吏短長,又民素刁悍,世正為治嚴明一無縱,舍始各斂戢,清汰里役令行禁止,遷廣平郡丞。
參考文獻
- 光緒《靖江縣志》·卷十一·選舉志
- 光緒《靖江縣志》·卷十三·人物志
- 四庫全書《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二·人物志 宦績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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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廖尚義 |
明朝壽州學正 萬曆年間 |
繼任: 余士奇 |
前任: 袁應龍 |
明朝羅田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凌存彝 |
前任: 劉有源 |
明朝廣平府同知 天啟年間 |
繼任: 王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