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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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輅(1474年—1536年),字以載湖廣桂陽州治所在今湖南省桂陽縣),明朝政治人物。

范輅
大明福建布政使
籍貫湖廣郴州桂陽縣
字號字以載
出生成化十年(1474年)
逝世嘉靖十五年(1536年)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中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進士[1][2]。授行人,除南京監察御史。明武宗多年無子,范輅與同僚以宋仁宗收養宋英宗為例,請擇宗室賢者在宮中為養子,但朝廷不予批報。

范輅前後彈劾太監黎安、劉瑯及衞官簡文、王忠罪。又稱馬姬有身孕,不應當入宮,其言語切直。之後負責清軍江西。寧王朱宸濠命諸司以朝服相見,范輅稱不可,并上奏。其又彈劾鎮守太監畢真貪虐等罪過,畢真以他事誣陷,范輅遂被逮捕入錦衣衛詔獄。當時恰逢武宗巡幸,后改謫龍州宣撫司經歷。不久,朱宸濠與畢真發動寧王之亂贛南巡撫王陽明所定,御史謝源伍希儒等交章舉薦范輅。

恰逢世宗即位,於是恢復官職,隨後升福建僉事,轉江西副使,致仕歸鄉。又因為胡世寧舉薦,起用為密雲兵備副使,討伐礦賊有功,歷任江西布政使、福建布政使,卒於任上[3]

家族

曾祖范愈輝;祖父范志惠;父范應義,母朱氏[4]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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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明史卷一百八十八》,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范輅,字以載,桂陽人。正德六年進士。授行人,除南京御史。武宗久無子,輅偕同官請擇宗室賢者育宮中,以宋仁宗為法,不報。先後劾中官黎安、劉瑯及衞官簡文、王忠罪。又論馬姬有娠,不當入宮。語皆切直。尋命清軍江西。寧王宸濠令諸司以朝服見,輅不可。奏言:「高帝定制,王府屬僚稱官,後乃稱臣,其餘文武及京官出使者皆稱官,朝使相見以便服。今天下王府儀注,制未畫一。臣以為尊無二上,凡不稱臣者,皆不宜具朝服,以嚴大防。」章下禮官議。宸濠馳疏爭之,廷議請如輅言。宸濠伶人秦榮僭侈,輅劾治之。又劾鎮守太監畢真貪虐十五事,疏留不下。真乃摭他事誣之,遂逮下詔獄。值帝巡幸,淹繫經年。至十四年四月始謫龍州宣撫司經歷。未幾,宸濠及真謀逆誅,御史謝源、伍希儒等交章薦輅。未及召,世宗立,復故官。遷福建僉事,轉江西副使,致仕歸。又用胡世寧薦,起密雲兵備副使。討礦賊有功,歷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卒官。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