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廉(15世紀—16世紀),廷介江西廣信府鉛山縣龍袍山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廉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進士[2],獲授大理寺評事,轉寺副,署右寺正,認真判決,辯白冤獄四十多件案件。正德五年(1510年)陞廣西按察司僉事[3],依舊清慎,九年(1514年)時獲朝廷寬免之前李通寶作亂的失職之罪[4],歷官十多年也沒有留下錢財給子孫,死後入祀鄉賢祠和羣賢堂[1]

引用

  1. ^ 1.0 1.1 乾隆《湯陰縣志·卷七·人物》:萬廉,字廷介,宏治己未進士,授大理寺評事,厯寺副、寺正,究心讞鞫,辯雪冤獄四十餘案;擢廣西僉事,清慎弗渝,厯官十餘年,一無錢尺帛遺子孫,祀鄉賢祠並祀羣賢堂。 舊志
  2. ^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二·選舉志》:進士……明……宏治十二年己未倫文敘榜 萬廉 字廷介,龍袍山人,薰子,廣西僉事,祀鄉祠、羣賢堂,有傳……舉人……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 萬廉 見進士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六》:(正德五年八月戊戌)陞河南按察司副使秦金為河南布政司左參政,池州府知府白翱為山西按察司副使,大理寺署右寺正萬廉為廣西按察司僉事,鳳翔府同知翟敬為河南按察司僉事。
  4.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五》:(正德九年八月丙申)宥廣西左參將房潤等罪,先是妖賊李通寶攻破鬰林州等城寨,焚掠庫藏,潤及守廵官以下皆當坐罪。至是賊平,巡按御史條別功過以聞,潤及右參將金堂、參議楊瑋、僉事曹閔、知府曹琚皆功罪相准,參政張吉、參議黃清、僉事萬廉、陳陽、都指揮彭鐸皆已遷官,各宥其罪,惟通判李實等四人罷歸。

參考文獻

  •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二·選舉志
  • 同治《鉛山縣志》·卷十五·人物志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六、卷一百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