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石(1539年—?),字叔玉,號泰麓,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石
大明徽州府知府
籍貫湖廣黃州府麻城縣
出生己亥四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蔡氏,封孺人
親屬(子)董廷對(光禄署丞)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第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進士[1][2]。户部观政,四十五年四月授成都县知县,行取,丁忧。五年八月选授山东道御史,六年十月差巡按甘肃,万历二年(1574年)正月升浙江佥事,四年三月降崇庆州判官,五年六月升郾城知县,六年十二月升裕州知州,九年六月升肇庆府同知,丁忧。十五年十一月復除池州府,十六年七月升徽州知府,二十年正月考察,冠帶閑住,回籍卒。

家族

曾祖董毅,知州;祖父董性,知州;父董子竹,母熊氏,封太孺人[3]。弟董碧、董研,俱庠生。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蔡懋昭
(署)
明朝肇慶府同知
萬曆年間
繼任:
方應時
前任:
古之賢
明朝徽州府知府
萬曆十六年-二十年
繼任:
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