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毓英
(重定向自蒋毓英)
生平
康熙二十二年,清人得台灣,督撫會疏交薦,遂調任台灣府首任知府。經理三縣疆域,集流亡,勤撫字,相土定賦,以興稼穡。台灣固有學宮,制度未宏。康熙二十四年,與巡道周昌拓而大之。又設義學,教育子弟,勗以孝悌力田之道,一時稱為良吏。
康熙二十八年,升調任湖南鹽驛道。士民希望他能留下,不得,所以建祠以祀。 後升任浙江布政使,但赴任前數日病逝。
年表
康熙廿三年(1684年)調任台灣府的首任知府。任內興建義學,著有臺灣府志。
康熙廿四年(1685年),與分巡臺廈道周昌等人共同主持改建台南孔子廟為臺灣府學[1]。同年,並捐俸整修東安坊上帝廟[2]。
康熙二十八年,升調任湖南鹽驛道。士民希望他能留下,不得,所以建祠以祀。
紀念
在臺灣臺南市的三郊鎮港海安宮保存了紀念蔣毓英的「臺灣郡侯蔣公去思碑記」。
亦有蔣公祠,在鎮北坊真武廟後,建於康熙三十年,祀臺灣府知府蔣毓英。[5]
參與編修著作
- 《臺灣府志》
參考文獻
- ^ 臺灣通史/卷10:永曆二十年春,文廟成,延平郡王經親行釋菜之禮。歸清以後,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蔣毓英重建,是為府學。
- ^ 卓克華. 《從寺廟發現歷史─台灣寺廟文獻之解讀與意涵》. 揚智文化. 2003-11: 頁240—244. ISBN 957-818-526-X.
- ^ 康熙朝實錄/卷139
- ^ 康熙朝實錄/卷154
- ^ 臺灣通史/卷10: 蔣公祠 在鎮北坊真武廟後,康熙三十年建,祀臺灣府知府蔣毓英。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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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仲舉 |
泉州府知府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上任 |
繼任: 孫朝讓 |
前任: 無(首任) |
台灣府知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上任 |
繼任: 吳國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