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鈞 (唐朝)
中书舍人、率更令、弘文、集贤两馆学士
生平
蕭鈞博學有才望,貞觀年間擔任中書舍人時,甚為房玄齡、魏徵所器重。
永徽二年(651年),蕭鈞被拜為諫議大夫,兼弘文館學士。當時,左武候引駕盧文操翻墻盜取左藏庫中的器物被發現後,唐高宗命有關部門將其處死,但蕭鈞卻向高宗進諫說,按照法律盧文操罪不至死,皇帝不應該出於個人喜怒而隨意處置。高宗納諫後,免除了盧文操的死罪。不久之後,太常寺的樂工宋四通等人為宮人通傳信物被發覺,高宗特令處死,但又因蕭鈞進諫而免除宋四通等人的死罪。
著作
- 《韻旨》二十卷
- 《蕭鈞集》三十卷
後代
参考文献
- 《舊唐書·卷六十三·列傳第十三》
注釋
- ^ 《全唐文·卷二二九·赠吏部尚书萧公神道碑》
- ^ 2.0 2.1 《新唐書·卷七十一下·表第十一下·宰相世系一下》
- ^ 3.0 3.1 《唐故朝散大夫守太僕少卿上柱國襲彭城縣開國男蘭陵蕭公(遇)墓誌銘并序》. 浙江大學圖書館古籍碑帖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歷代墓誌數據庫.
- ^ 《大唐贈工部尚書蕭公(遇)夫人贈范陽郡太君盧氏墓誌銘并序》. 浙江大學圖書館古籍碑帖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歷代墓誌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