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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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貞(1570年1月5日—1631年),字德纯,陕西韓城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萬曆辛丑进士,天启中媚事魏忠贤,甘為義兒,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任元氏县知县[1],行取浙江道御史,改江西道御史,巡视山海关[2]。泰昌元年(1620年),升太僕寺少卿,分管東路。天启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晋右副都御史。四年(1624年),升吏部右侍郎,改南京兵部添注左侍郎。五年(1655年),升刑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五年十月改任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六年閏六月,升为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崇禎初,以阉党削籍,后定入“逆案”,四年(1631年)以在天启中枉殺劉鐸一案被处死。

家族

薛芳,萬曆二十年進士[3]

参考

  1. ^ 崇禎《元氏縣志》:薛貞,陝西韓城人,進士,萬曆三十六年任,清如秋水不染半點塵埃,明猶秦鏡能徹溝腔肝胆,衡文一軌於正,連發三科布政,悉岀於仁,全活萬姓窮民,枵腹未聞,耻餓竊倫,衙役鶉衣罕見,疾貧許索,門絶嚴禁,而獄鮮沉寃;歲際大荒,而民少逃竄,慈母之歌勿替,神君之頌不衰。史穪漢代循良寧是過,歟民為建慈愛生祠,立石以紀德政,邑人智鐩記載藝文志。行取浙江道御史,歷任刑部尚書、太子太保。
  2. ^ 万历四十四年二月,江西道御史薛贞巡视山海
  3.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薛貞 貫陝西西安府韓城縣匠籍,國子生,治《春秋》,字德純,行四,年三十三,十二月初一日生。曾祖興,祖子玉,父三畏 贈文林郎,知縣,嫡母劉氏 贈孺人,生母王氏 封太孺人,慈侍下,兄亨 布政司右布政使、九思 儒官、芳 戶部主事,娶李氏。陝西鄉試第五名,會試第八十四名。
  • 《元氏县志》
  • 《明熹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