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中國商業史)
中國古代把從事買賣者稱為「商」的歷史可追溯至先秦以前,與士、農、工同列為四民。[1]在不同的歷史朝代,商人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在漢朝曾經一度被視同於市井之徒,士大夫不屑與之為伍。[2]
唐宋時期,商人的地位得到提升,出現了稱為「團」、「行」、「市」、「作」的行會組織,行會的領袖被稱為「行頭」或「行老」,加入行會的商戶稱為「行戶」,行會向行戶收取「行用」,代表本行向外承接生意,謀取本行的利益,處理同業之間的事宜和糾紛,相當於現在的同業公會,又具有半官府的性質。[3][4][5]
另見
參考來源
- ^ 《周禮·天官·大宰》九職,六曰商賈,阜通貨賄。《註》行曰商,處曰賈。《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 ^ 《史記·卷三十·平準書第八》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 ^ 商人的社會組織. 中國古代商業. [2013-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6).
- ^ 宋代的商業貿易. 羅高歷史教學網站. [2013年2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月28日).
- ^ 范文瀾、蔡美彪《中国通史四·第一章·第二节》自京都到州县城镇,同业的商业都组织成商行,入行的商户称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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