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無知
邏輯謬誤
訴諸無知(拉丁语: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英語:argument from ignorance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是一種非形式邏輯謬誤,主張由於一件事未被證明是假的,因此它是真的;或者,主張由於一件事未被證明是真的,因此它是假的。到頭來,「證據不存在不代表是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據」。
說明
理性上來說,如有充分證據顯示某事為真,應相信某事為真;如有充分證據顯示某事為假,應相信某事為假;如無充分證據顯示某事為真、亦無充分證據顯示某事為假,應對某事之真假存疑。
如果某事尚未被證明是真的,有兩種可能情況:其一是某事已被證明是假的,其二是某事也尚未被證明是假的,如為前者,應相信某事是假的,如為後者,應對某事之真假存疑,如未能確定是何種情況,則只能對某事之真假存疑。 如果某事尚未被證明是假的,有兩種可能情況:其一是某事已被證明是真的,其二是某事也尚未被證明是真的,如為前者,應相信某事是真的,如為後者,應對某事之真假存疑,如未能確定是何種情況,則只能對某事之真假存疑。 訴諸無知在應對某事真假存疑時卻斷言了某事的真假,因此是不恰當的推理。
參考資料
- George Rainbolt, Sandra Dwyer, Critical Thinking: The Art of Argument, 2014. ISBN 128596974X.
- Mark Forshaw, Critical Thinking For Psychology: A Student Guide, 2012. ISBN 140519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