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公大(1528年—?年),字德謙,號鳧溪,四川保寧府南部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許公大
大明南京户部主事
籍貫四川保寧府南部縣
字號字德謙,號鳧溪
出生戊子閏十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周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由國子生中式壬子科四川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1]。吏部观政,同年六月任直隶嘉定县知县一职。1569年由邵一本接任[2]。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大名府通判,三年三月改归德府教授,九月升济南府通判,四年六月升南户部主事,卒。

家族

曾祖許瓉,壽官;祖許正奇;父許重本,都司都事封評事;母龐氏,贈孺人;繼母劉氏;繼母任氏,封孺人。兄許公高(布政司參議、副使);公亨,庠生;弟公進;公清。

子世傳、世佐。

註釋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八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閏十月二十一日生,行三,曾祖許瓉,壽官;祖許正奇;父許重本,斷事;母龐氏;繼母劉氏;繼母任氏。重慶下,妻周氏,兄公高(布政司參議);公亨,弟公進;公清。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七十七名。
  2.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前任:
蒋机
直隸嘉定縣知縣
1565年-1568年
繼任:
邵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