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金融事務秘書
英国官职
(重定向自財政部金融秘書)
財政部金融事務秘書[1](英語:Financial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是英国财政部內非內閣大臣中第二重要的官員,僅次於財政部主計長。
联合王国 財政部金融事務秘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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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陛下財政部 |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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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 | 托馬斯·哈利 時為 初級財政部秘書 |
職責
財政部金融事務秘書是主管稅務政策及海关事務的國務大臣,具體職務包括:[2]
- 領導英國稅制,如直接、間接、企業、物業、個人入息稅,
- 公司稅及小型企業稅,
- 增值税,
- 與歐洲及國際的稅務議題,
- 統籌《財務法案》、《全國保險法案》,
- 海關政策,
- 稅務海關總署的策劃和對歐未來關係的實施,
- 代表部門負責主管稅務海關總署、物業估價局和政府精算師部,
- 關稅政策,
- 貿易政策,
- 有關自由港的海關事務支援,
- 基建政策,
- 國家基建,
- 國家基建委員會,
- 基礎設施和項目管理局
- 公共-私人合作關係(Public - Private Partnerships,PPPs),
- 私人財務倡議(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s,PFI/PFI2),以及
- 輔助於議會的公共開支議題。
沿革
財政部秘書一職早於1660年便已設立,直至1711年亦只有一位。然而,以應付日漸繁重的工作,該年增至兩名財政部秘書,新設的一職是為「初級財政部秘書」,原職則為「高級財政部秘書」。當高級財政部秘書一職告空缺時,前者即獲晉升。隨時間過去,兩職的職務越趨相異,高級財政部秘書開始由下議院首席黨鞭兼任,亦開始有時被稱作「財政部國會秘書」,初級財政部秘書則為「財政部金融事務秘書」。新的職稱於1830年被正式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