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鼎
生平
天啓元年(1612年)辛酉科應天鄉試举人[1],天啓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進士,授河南尉氏县知县,崇祯二年调永城县[2],进髦士而训之曰:吾欲于邑中建立书院,令诸生诵习其中,月试而日课之。乃求得太丘书院遗址,扩而大之。四年调任浙江武康县,八年擢兵部主事,晋郎中,升山西大同口北道右参议,以直忤时,被逮下狱,后获释,寻殁于京,年四十七[3]。
于氏女,金坛人,许字贺鼎为继室,鼎以䜛系狱,恐不测,寄书辞婚,女不从,曰:义无再字。鼎父孟岩忧悸成疾,女请于父曰:舅老子不在侧,请归贺氏。父许之,后鼎狱释寻死,立后治丧皆有礼[4]。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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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章文岳 江西临川举人 |
明朝武康县知县 崇祯四年-八年 |
繼任: 鄭朝彦 福建建安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