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光 (1962年)
生平
1987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历任路南民族中学教师、副校长,后升任路南县教育局局长。2003年10月,担任中共石林县委书记、县长。2006年2月,改任中共呈贡县委书记。2009年12月,升任昆明市副市长[1]。2015年10月,担任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统战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社会主义学校校长。2015年12月,改任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2016年2月,担任中共保山市委书记[3]。2021年3月卸任保山市委书记职务,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2021年5月9日,在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问责情况,其中对时任保山市委书记赵德光进行批评教育。[4]
2022年9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辞聘赵德光参事职务,并公布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赵德光留党察看二年及撤职的处分决定,处分公告仍称呼其为“同志”[5]。
参考
- ^ 周本贞,曾华主编. 桃李芬芳 云南师范大学校友风采录 第2卷.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12: 25. ISBN 7-222-04908-8.
- ^ 赵德光任保山市委副书记(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6).
- ^ 保山市委书记赵德光深入企业调研解难题. 九龙网.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4).
- ^ 李京统. 中央督察组通报后,两任市委书记被问责. 新京报. 2021-05-09 [2021-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0).
-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辞聘省人民政府参事赵德光的通知 云政函〔2022〕9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09-15 [2022-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8).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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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正阳 |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书记 2016年2月-2021年3月 |
繼任: 杨军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吴松 |
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5年12月-2016年4月 |
繼任: 杨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