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人文院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4年11月30日) |
法兰西人文院,又译法兰西人文科学院,全稱為道德与政治科学学术院(法語:Académie des Sciences morales et politiques),是法蘭西學會(Institut de France)下属的五个学术院(Académies)之一。
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该院的作用应该是科学地描述人在社会中的生活,由此提出政府应该具有的最佳形式。
名稱辨釋
中文的特点是简洁,过长的名称不易被人接受,而“人文”(Sciences humaines)正是该组织在官方网站上所使用的概括词语,所以中文用“法兰西人文院”是准确、恰当的。[原創研究?]
历史沿革
根据国民公会(Convention)1793年8月8日的法令,王家学术院(Académies royales)被取消。在达莱杭(Talleyrand)、宫道尔赛(Condorcet)、忉奴(Daunou)等人的努力下,按照共和历四年雾月三日(1795年10月25日)法令,成立了法兰西学院(Institut de France),学院下设三个分部:1)物理与数学科学(Sciences physiques et mathématiques);2)精神与政治科学(Classe des sciences morales et politiques);3)文学与美术(Littérature et Beaux-Arts)。
第一执政拿破仑于共和历十一年雨月三日(1803年1月23日)颁布法令,将国立学院(l'Institut national)即法兰西学院(Institut de France)的分部由三个改为四个:1)物理与数学科学;2)法国语言与文学;3)古代历史与文学;4)美术。因此精神与政治科学分部被撤销、并入其它分部。
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一世,在国民教育部长、历史学家弗朗索瓦·基奏(François Guizot)的建议下,于1832年10月26日颁布法令,恢复成立人文院,即精神与政治科学学术院。它又分为五个分部:1)哲学;2)伦理学;3)立法、公法与裁决;4)政治经济与统计;5)一般历史与哲学史。
现时状况
随着时代的变迁,法兰西人文院下设分部又有所调整,现在分为六个分部:1)哲学;2)伦理学与社会学;3)立法、公法与裁决;4)政治经济、统计与金融;5)历史与地理;6)泛指(普通)部分。
本院共有50名院士,1至5分部各八名,第6分部十名。外国合作院士12名,其中有教皇本笃十六世,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英国查尔斯王子,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等世界名流。
权力机构
人文院院长办公室由持久秘书、院长、副院长三人组成,他们由本院院士选举产生。持久秘书任期六年,以保证机构的延续性。他负责预算,在公共权力机关面前代表本院,并负责规章制度的执行。
院长任期一年,他负责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学院会议、以及奖项、资助金、奖章及文凭的颁发。副院长为候补院长,一年后自动升为院长。
领导成员
2008年人文院领导由下列三人组成:
持久秘书:米歇尔·阿勒贝尔(Michel Albert)
院长:让-克洛德·嘉匝诺瓦(Jean-Claude Casanova)
副院长:让·麦斯纳尔(Jean Mesn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