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棟 (萬曆進士)

郑栋(?—?),字子厚,號鴻脩[1]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应天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晉郎中,出为紹興府知府,四十年升浙江按察副使[2],被巡抚高举索贿,郑栋不应,遂被黜職[3]

参考文献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郑栋,鴻脩,诗一,壬申二月十五日生,華亭縣人,庚子八十六,会一百六十四,二甲五,礼部政,授刑部主事,戊申升员外,本年升紹興知府,壬子升副使,癸丑考察。曾祖利,祖恩,父企贤。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七》:万历四十年七月,升浙江绍兴府知府郑栋为本省副使。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十》:万历四十一年七月,南京陕西道御史赵绂劾奏浙江巡抚高举贪戾顽钝,宜亟斥以救民命,以清仕路,举引疾去。举素以贿闻,因有索于副使郑栋,不应,栋知不免,发其私,吏部以僚属讦害,有伤法纪,遂黜栋留举,至是绂悉列其不法状,时论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