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經嗣位之爭
鄭經嗣位之爭(另稱鄭經克臺[1]或鄭經靖難)是明鄭政權的一場繼位戰爭。1662年(永曆十六年)5月-11月,首代延平王鄭成功病薨後,鄭成功之子鄭經與鄭成功之弟鄭襲為了爭奪王位,展開長達約半年的內部政治、軍事鬥爭。鄭經由思明(今福建廈門)親自東征東都承天府(今臺灣臺南)獲勝,嗣位登基。[2]
台灣語言寫法及拼音 | |
---|---|
漢字 | 鄭經靖難 |
注音 | ㄓㄥˋ ㄐㄧㄥ ㄐㄧㄥˋ ㄋㄢˋ |
台語羅馬字 | Tēnn King Tsīng-Lān |
客羅 | Cang55-gin24 Qin55-nan55 |
鄭經醜聞
史書記載,其父鄭經自年少時即已頗為好色,並特別喜愛徐娘半老的中年熟女,幾乎與胞弟的每一名乳母均有私通;鄭成功征臺前,留守思明州(廈門)的鄭經納其中一人陳昭娘為妾並倍加寵愛[3]。鄭成功得知後本令陳氏自行跳海了斷,但鄭經卻以其駐地權勢包庇陳氏並隱瞞父親長達三年之久,駐廈軍懾於世子權勢無人敢通知人在臺灣的鄭成功。陳氏更恃寵生驕霸凌本已長期不受寵的鄭經原配唐妃,滿腹冤屈的唐妃唯有向於明鄭朝廷位居要職的祖父唐顯悅求助。[4]
永曆十六年(1662年)三月,陳氏生下鄭克𡒉,鄭經於是向父報稱為側室所出但隱瞞陳氏身份,一時鄭成功大喜過望,滿朝文武皆賀。不甘孫女受辱的唐顯悅此時即發難上奏向鄭成功舉報揭破鄭經謊言,事件於臺灣醞釀成嚴重政治醜聞。[5]
鄭成功得知被世子欺騙後勃然大怒,下令主管廈門的堂兄鄭泰全數處死董妃、鄭經、陳昭娘與鄭克𡒉等人[6]。鄭泰固不認同堂侄不倫之舉,但亦無法接受堂弟對血脈族親滅絕人性的手段、以及大規模肅清宗族必然引致軍心動搖的後果,起初與奉命渡海來廈的都司黃毓談判,打算僅將陳昭娘鄭克𡒉母子首級送回臺灣交差了事,再動員大量宗親為董妃鄭經母子求情。鄭成功得知鄭泰意見後更為憤怒,立即解下佩劍令黃毓回廈斬殺四人,鄭泰無法下手唯有叫黃毓親自找鄭經行刑,但暗中提前通報鄭經,黃毓剛見到鄭經就被其隨從包圍拘捕。[7]
此時在臺灣犯罪的參軍蔡鳴雷投奔廈門,並警告說鄭成功已令周全斌率軍至廈門執行命令,打死不願殺害宗親的鄭泰唯有按洪旭建議毅然以堂兄身份抗命,並令水師於大膽島海域嚴陣以待。周全斌剛接近廈門即被鄭經按黃廷建議圍困繳械並拘捕,並令黃昌收編其部隊。鄭成功聽聞廈門抗命之事大為光火,再令洪有鼎渡海執行命令,唯洪航至東山島時眼見水師守備森嚴,再聽聞周全斌被捕的消息,即嚇得不敢再前打道回臺。[8]被捕的駐臺將領其後更幾乎遭鄭泰以謀害宗室罪名處斬,僅得董妃為顧全大局不計前嫌力保方得保命。此舉被駐臺鄭軍視為公然抗命,令其與駐廈軍之間開始出現嫌隙,成為日後兩岸爭位的導火線。
鄭襲自立
1662年6月,鄭成功染傷寒並發狂而逝[9],其弟鄭襲為其治喪,通知思明州(今福建廈門)的世子鄭經。十四日(6月29日),厦门诸将推举郑经继位,称“世藩”。二十一日(7月6日),台湾諸將推舉鄭襲為「護理」,暫時安撫東都民心。鄭襲成為護理後,其心腹蔡雲、李應清、曹從龍、張驥等四人密謀以「世子亂倫,情急於勢,黨眾拒父。」為理由擁立鄭襲承繼先王成為新君。鄭襲同意後,四人並開始拉攏黃昭及蕭拱宸等駐台將領,黃蕭二人一同意之,並擁鄭襲為「東都主」。
此時,賞勳司蔡政將先王的翼善冠以及緋色袞龍袍送至思明州。洪旭、黃廷、王秀奇等文武大臣請王世子鄭經於思明宣布登基嗣位,號「世藩」。鄭經隨後命令周全斌為五軍都督,以陳永華為諮議參軍、馮錫范為侍衛鎮,開始準備東征靖難事宜。
鄭經東征
同年十月初一(11月11日),鄭經与周全斌等人率军东征。初七(11月17日)中午,至澎湖,與黃昭、蕭拱宸等人協商不成後,继续率軍東进。十七日(11月27日),鄭經親自率軍於鹿耳門登陸,駐軍東都的右虎衛黃安亦率軍前來與世子會師。會合後,世子派人於承天府佈告譴責黃蕭二人,以自己為王室正統自居。[10]黃昭聽聞消息後,率軍至潦港與世子軍對戰,起先雖佔優勢,但黃昭本人中流箭身亡,全軍敗退。黃昭死後,諸將皆降。世子入主安平王城後,鄭襲為保全性命,將責任全推給幾位心腹身上。[11]隨後蔡雲自縊,蕭拱宸、張驥、李應清以及曹從龍等人於承天府遭斬首示眾,族人流放。鄭襲遭軟禁,內亂盡平。
鄭襲降清
参考文献
引用
- ^ 洪世埲《鄭氏時期的台灣軍事》
- ^ 《臺灣外紀》卷12
- ^ 《裨海紀遊·偽鄭逸事·陳烈婦傳》:「鄭經幼好漁色,多近中年婦人;民婦為經諸弟乳母者,經皆通焉。有昭娘者,遂納為妾,有寵。」
- ^ 《裨海紀遊·偽鄭逸事》:長子錦舍與弟裕舍乳母某氏通,成功知之,命以某氏沈海,錦舍又私匿之,已逾三載,無敢為成功言者。某氏怙寵,頗凌錦舍婦,婦不能堪,以告其祖父唐某號枚臣者,為致書成功。
-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初,世子經取尚書唐顯悅女孫為婦,不相得,私於其弟之乳媼陳氏,生男,詭謂侍妾出者告成功。諸王及邑之大夫皆賀,而顯悅責成功書謂:『禮有八母,乳母居一,世子與狎,當何罪』?
-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成功暴怒,即令都司黃毓與少傅泰斬經及陳媼及所生男,并斬夫人董氏,以理內不職也。」
-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諸將大駭莫敢諫,少傅與毓議殺陳媼及所生男,而諸王以下合表為夫人、世子請,遂以兩級付毓報成功。成功愈怒,解所佩劍促毓詣少傅。少傅令遂見經,經拘毓與眾議未決。」
-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參軍蔡鳴雷在台行多不法,恐見誅,奔訴經所,已密諭全斌等將至矣,令必盡誅乃已。洪旭曰:『世子不可以拒父、諸將不可以拒君,唯少傅兄可以拒弟』。遂告少傅趨林順統舟師守大擔。會全斌征陳霸還,黃廷勸世子出不意執之,使黃昌攝其軍。成功聞諸將拒命,憤甚,遣洪有鼎馳諭全斌。有鼎至銅山,聞全斌被執,不敢前。」
- ^ 《臺灣外紀》卷12:「成功偶感風寒……嘆曰:『吾有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也!』以兩手抓其面而逝。」
- ^ 《臺灣外紀》卷12:「叔姪至親,並無間言。因黃、蕭二賊陰謀不軌,乘先王賓天,遂從中構釁,假造遺言,離間骨肉,煽惑軍心。爾諸將士悉受先王數十年拳養,豈有相從作此背逆?明係脅逼之故,余自當相諒。亟宜悔過倒戈,生擒二賊!共扶王室,名垂竹帛。」
- ^ 《臺灣外紀》卷12:「幾為奸人離間。」
- ^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輯. 《鄭氏關係文書》. 台灣省文献委员会. 1995年: 1–8頁. ISBN 978-957-00-5796-6. 以及鄭維中. 《製作福爾摩沙: 追尋西洋古書中的台灣身影》. 如果出版社. 2006年: 202頁. ISBN 978-986-82416-2-6.
书籍
- 《臺灣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