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田毅 (陸軍軍人)

日本军官

野田毅(1912年—1948年1月28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一名日本陸軍軍官,曾參與南京大屠殺。日本戰敗後被認定為乙級戰犯,在中國南京被處決。中國判決資料引用每日新聞的《東京日日新聞》報道稱之爲野田巖

野田 毅
1947年8月美军拍摄的面部照片
出生1912年
 大日本帝国鹿兒島縣南大隅郡田代村(今属肝屬郡錦江町
逝世1948年1月28日(36歲)
 中華民國南京市雨花臺
军种 大日本帝國陸軍
军衔 陸軍少佐
参与战争第二次中日战争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野田 毅
假名のだ つよし
平文式罗马字Noda Tsuyoshi

生平

出生於鹿兒島縣南大隅郡田代村(今肝屬郡錦江町),於鹿兒島縣立鹿兒島第一中學(今鹿兒島縣立鶴丸高中日语鹿児島県立鶴丸高等学校畢業,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49期畢業。

南京大屠杀前后对中国军民的虐杀

1937年派往中国参加中日战争时,野田毅在第16师团第9联队第3大队任少尉副官,随师团编入北支那方面军第2军;同年11月改为隶属上海派遣军,参加淞沪会战及之后的南京战役

據《東京日日新聞》報導,1937年11月23日日军攻占无锡,此后野田毅与另一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展开“百人斩”杀人竞赛,以先斩杀100人者为胜。26日早日军开始攻打常州,野田在距无锡8公里一处碉堡内斩杀4人,此后又在武进县的横林镇、威关镇、常州车站等处斩杀中国人,至29日已斩杀25人。

至12月10日中午紫金山战斗时,野田毅已屠杀105个中国人;由于向井当时已屠杀106人,无法判断谁先斩杀100人,两人便约定至先杀150人为胜。

据《大阪每日新闻》报道,至1938年1月中,野田毅已屠杀253个中国人,又将与向井约定的杀人数目增加到500人(一说1000人)。此时第16师团已经重新编入北支那方面军第2军,准备参加徐州会战。但据《鹿儿岛朝日新闻》报道,1938年3月20日,野田未加入徐州会战而返回日本,并四处宣扬称自己最终斩杀了374人。

此后,野田自步兵科转入航空科,随第21军参加广州战役。广州战役结束后,又于1939年3月复员,回归故乡。后来志志目彰(1971年时任职于中央劳保组织推进部)在杂志《中国》1971年12月刊的文章中回顾,野田回到故乡小学时,曾经直接对他说过[1]

乡土出身的勇士啦,百人斩竞赛的勇士啦,报上写得都是我。……实际突击中杀的只有四、五人,……对着占领了的敌人的战壕,“你来,你来”叫着,支那兵都是傻瓜,渐渐的都出来过来了。让他们排着,然后左一个,右一个斩……得到“百人斩”的评价,实际几乎都是这样斩的,我们的行为并没有那么“勇武”,却以‘刀劈百人’而出了名。
——《中国》月刊1971年12月号

但在当时由于消息不畅,包括向井在内的大多数人都认为野田毅已经战死于广州。

在缅甸的特务工作

1941年2月1日,日本大本营成立对缅甸特务机关“南机关”(对外使用“南方企业调查会”的名义加以掩护),野田毅(当时为陆军中尉)是初期成员之一。日本在缅甸成立傀儡政府缅甸国后,南机关解散,野田毅则留在缅甸国民军中任顾问,直至1944至1945年间缅甸国民军对日本态度巨变而再次回国。

1945年日本投降时,野田在滨松的航空基地,根据第6师团的决定驾机飞回九州,但由于军民用航空在日本投降后均已经被禁止,所有机场都被关闭,只得在唐津的海岸上迫降。日本投降时任陆军少佐。

审判和处决

1945日本投降后,参加东京军事法庭对日战犯审判的中国檢察官秘書高文彬无意间发现了这个报道,認為其中存在戰爭罪行,交給檢察官倪征𣋉,又轉寄給當時的南京軍事法庭法官石美瑜,石美瑜通知盟軍,要求協助拘捕。一說是中国驻日代表团军事组上校参谋廖季威发现的[2][3]

兩名日本軍官在1947年(昭和22年)9月2日、被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逮捕。後被引渡回中國。12月4日被南京軍事法庭起訴,他們在法庭上抗辯,稱百人斬一事是他們在戰地開的玩笑,後來被《東京日日新聞》引用,他們還認為這樣很有男子氣概,或許會被女人喜愛,可以找到佳偶。但法庭覺得此為矯飾之詞,不予採信,而綜合其他證據後,判決涉及南京大屠殺有罪的罪名,死刑定讞。

他直到被判決死刑後仍未悔改自己的殺人罪行,在日記與遺書反覆撇清責任,言詞中仍拒不認罪,但野田毅還記錄其他涉及此次事件的內容,包含了他對日本主戰派發動戰爭失敗後應該學到教訓的譴責。因此除了日本右翼為了翻案所經常引用的幾句斷語外,作為過去軍國主義的日本在大東亞共榮圈的洗腦教育中,加入日軍並嘗過戰敗經歷的日本戰犯,他還有寫了許多中日戰爭乃至於太平洋戰爭所進行的反思與看法。於戰後開始,記述的內容包含了多次對於日本應該重視和平的認同、爭取中韓與東南亞等被侵略國的諒解。

致日本人民的通知

我是曾经和向井俊明在报纸上进行百人斬比赛的野田武。我很惭愧地承认,因为我的一句話玷污了勇武,给你们(此處的你們指日本國民)带来了耻辱,我要发自内心地道歉。我愿意接受别人对我的谩骂和嘲笑,我被称为"白痴"也可以。 但是,我坚决声明,我在南京屠杀战俘和屠杀战俘的事情上是无罪的,但卻被中国法院判刑了。我重申:我没有在南京犯下屠杀数百人的罪行。在这一点上,我请日本人相信我。 即使被处死我也不在乎。微小的野田生死對日本來說是无关緊要的問題。但一个问题會留下。日本人心中的怨气,这是不可以的,我希望我的死,不會造成今后中日之间的怨恨、嫉妒、报复。 东方的邻国互相用血洗对方的行為,常识都知道这是错误的。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们能超越感情和怨恨,真诚地与中国携手,为东方或世界的和平而努力。 中国人是人,還是东方人。如果我们日本人有诚意,中国人不會不理解。据说,我们可以理解诚意的神。同为东方人,日本人的血泪呐喊,一定会被理解。 西乡先生说:「敬天爱人。」我希望你們要喜愛中国。爱和真诚是没有国界的。 我被中国判处死刑,但我要自己的生命,成为与中国合作的楔子,成为东方和平的支柱,成为与中国无怨无仇的大爱支柱。 對此怀疑的地方就会有战争。所幸的是,日本放下武器了。神用敗战的結果教訓日本,證明武器不可能是和平的工具。 如果日本還要走上世界和平的伟大道路,就不得不尋求和發現武器战争以外的另一条道路。这是未來日本的关键任务。那是什么?基本精神是爱和诚。[請求校對翻譯]

我把这两句话作为离别礼物送给日本人民。利用樱花代表的愛,富士山代表的诚意,唤醒日本。別了,日本的人民!听听日本男子漢的血泪控訴。[4]
1947年12月28日 (死刑判決後所寫)

他在死刑執行前,寫下了他對事件的看法,在最後的遺書中較為簡短,未提及舊日本政府的責任,而在個人陳述部分的留言,除了持續重申他的無罪抗告之外,並繼續宣稱百人斬為虛構的內容等,雖表態維護和平、譴責戰爭的行為,但仍認為該判決為報復手段[5][6]

辞世

南京戰犯所的各位、日本的各位,再見。就算在雨花台散落也不怨天尤人的為日本的重建而祈禱。萬歲、萬歲、萬歲。
死刑在即,
對於這次中國法庭人員、律師、國防部的各位以及蔣主席等的煩勞致上最深的感謝。不過對於俘虜以及非戰鬥員的虐殺、南京虐殺事件的罪名絕對無法接受,並鄭重的謝絕。賜死之事是天命、讓他們看看日本男兒的最後的姿態是如何。
希望透過我們以及我們的生命,給予其他戰犯嫌疑者公正的審判。
這個死刑的判決就是所謂的政策宣判、聲望與情感的判決、或為抗戰八年之恨做個了斷,單方面的裁判莫須有的罪刑而祝福。
我們不會因在行死刑的雨花台凋零而憎恨貴國。我們的死能成為中日關係的楔子、兩國合作的開始、東亞和平的祭品、進而世界和平,為此的到來感到喜悅。這樣我們像狗一樣的死,也不會白費,為此祈願。
 中国万岁
 日本万岁

 天皇陛下万岁。
野田毅

1948年1月28日,野田毅與向井敏明在南京中華門雨花臺刑場執行槍決

相关報導

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於1971年多次赴中國實地調查,完成報導《中國之旅》,並於當年8月至12月在《朝日新聞》上連載。這篇報導充分記錄了南京大屠殺及「百人斬」等屠殺事件的歷史事實與真實細節。

大屠杀虚构派人士据此认为,野田为了所谓“大勇武”而进行杀人比赛是虚构的。大屠杀实证派人士则据此认为,杀俘虏更符合真实情况,说明杀人比赛是真实的;而且雖然未能確定人數,但也证明杀人比赛并不是在战争行为中杀死敌军士兵,而是杀死已经投降的战俘,更加有违伦理。[7]

著作

参见

註釋

  1. ^ 月刊《中国》1971年12月号,转引自本多勝一著《南京への道》“百人斬り‘超記録’”,東京,朝日新聞社1987年4月30日第4次印刷版,第130页
  2. ^ 廖季威:派遣日本3年,沒等來佔領軍堂堂入東瀛. 南方都市報. 2005-08-15 [2019-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吴志维. 二战后日本粮食匮乏:动物园的老虎都被吃掉. 《羊城晚报》. 2011年8月12日 [2019年4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4月3日). 
  4. ^ 野田毅著. 溝口郁夫 , 编. 『南京「百人斬り競争」虚構の証明 野田毅獄中記と裁判記録全文公開』. 朱鳥社. 2011-12-13: 116–119. ISBN 978-4-434-16309-8. 
  5. ^ 巣鴨遺書編纂委員会『世紀の遺書』. 講談社 (1984再刊). 昭和28年: 4. 
  6. ^ 稲田朋美. 百人斬り裁判から南京へ. 文藝春秋. 2007. ISBN 978-4-16-660566-8. 
  7. ^ 程兆奇. 《再论“百人斩” 》 (PDF). 《江苏社会科学》. 2002, (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0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