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
五
五行 | |||||||||||||||||||||||||||
汉语 | 五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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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五行最初是作為一種政治治理的指導原則而提出,為先王訓典或上天之所降賜,要天子遵循。如《逸周書·小開武》稱武王在位二年,召周公旦問治道之極致,敬聽以勤天命,周公回答文王在位時所奉行的作法,其中包括順明三極、循用五行,三極為以九星[7][8][9]維天,以九州維地,以四佐[10]維人,五行為水、火、木、金、土,君王能順明三極,五行乃如常。
又《書·洪範》稱武王在位十三年,訪箕子問常理之次序,箕子回答上天賜禹治國大法有九類,其第一項即是五行,並解說五行所行之理:
“ |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曰稼穡。 |
” |
其大意為:雨水下落,和河水滋潤天之下方;火焰上燃,煙隨熱氣飄往地之上方;木匠煣烤木材,塑造彎曲或筆直之形狀;鍛冶匠熔煉金屬礦石,從其意欲,鍛造其形,或熔煉器物,更換其用途[11];土壤滋養作物,能供農夫種植其種子幼苗,成熟時收割其果實禾穗。
五行之初意,為此人民日用之五材[12][13][2],五材即五種資源或素材。在《國語·鄭語》中有ㄧ段相呼應的記載:「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亦稱:「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杜預注五材:金、木、水、火、土也。天子執政,要確保人民能取用、獲得大地上之五材,以生產和殖貨[14][13]。令五材於民之利用,通行暢達,能發揮其各自的效用,水潤下、火炎上、木曲直、金從革、土稼穡,即為五行。
五行提出後,又和其他五種事物相配對。《逸周書·小開武》配五行於五色,《書·洪範》配五行於五味,《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淮南子·墬形訓》配五行於五色、五音、五味。據《荀子·勸學》:「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聲,口好之五味」,《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為六畜,五牲,三犧,以奉五味,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為九歌,八風,七音,六律,以奉五聲」,則五色形容衣服,為目所視;五音/五聲形容樂曲,為耳所聽;五味形容食物,為口所嚐。
在春秋戰國時代,五行不僅和五色、五音、五味相配對,也和方位[15][16]、季節[15]、干支[16][17]、數字[18]、天象[19][15]、行星[20]、天氣[19][15]、器具[19][21]、身體[15][22]、德性[19][23]等事物對應,構成一種以「五」作為基準的事物分類模式,另一方面,也產生五行之相生相剋[24]以及生、旺、墓地支三合的五行結構關係[17]。五行從原本的日用之五材,配對、推演至其他事物,形成了一種對應形式。而五行生剋和地支三合的結構關係(後又衍生出旺相休囚死[25]與五行十二宮[26]),也意謂著五行變成一種能用來解釋萬物變化和衰旺的理論。由此,五行成了一種能解釋朝代興衰(如五德終始說)、兵法致勝(如兵陰陽/軍事術數)、時節作息(如《禮記·月令》、《黃帝內經》的養生思想)、生理運行(《黃帝內經》的醫學思想)的學說思想源頭,同時也是占斷吉凶的術數之學和解釋各種災異祥瑞的理論基礎之一。
戰國中晚期至秦漢,五行更進一步和陰陽、氣、八卦,加以聯繫、統整,擴充其理論學說之內容[27][28][29],如漢代的氣化宇宙論,由混沌不分,到分出陰陽二氣,陰陽二氣分出五行之氣,五行之氣再化生萬物[6]。氣和五行之說的結合,使得氣也分作五類,帶有五行的體性與特徵[3][30]。五行在氣化宇宙論下,不但成了一種構造萬物的要素,其意義也擴充為五氣之流布通行[27][3]。在氣化宇宙論的架構裡,五行並不僅指具體的五種事物,也是對其體性的抽象概括,五行也不固守於五種事物,而是均布萬有之中,交相間雜[3][30][31]。五行在漢代也和五常相配對,以為天有五行,人有五常,以木代表仁、火代表禮、土代表信、金代表義、水代表智[32][33],《七略》以五行為「五常之形氣也」[34]。
在唐朝道教典籍《道教义枢》中认为世界起源于混元实体,混元之中,既有粗劣之物质,亦有精妙之物质。其精妙的物质就是道气,粗劣的物质则包括 五有识和五无识(即五行)。《道教义枢》卷七:“五有识者,谓金、木、水、火、土也。”[35]
次序和空間圖象
次序
- 水火金木土,出自《左傳·文公七年》、《史記·天官書》(五行相剋)
- 金木水火土,出自《國語·鄭語》、《白虎通·五行》、《釋名·釋天》(聲調:平仄仄仄仄[36],少陰-金、少陽-木、大陰-水、大陽-火)
- 木火土金水,出自《春秋繁露·五行之義》(四時次序:春-木、夏-火、季夏/四時-土、秋-金、冬-水,五行相生)
- 木火金水土,出自《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孔子家語·五帝》(方位次序:東-木、南-火、西-金、北-水、中-土)
- 木金火水土,出自《鶡冠子·天權》(位置[坐北朝南]:左-木、右-金、前-火、後-水、中-土,五行相剋)
空間圖象
五行可用兩種空間圖象表示,一為五芒星搭配五行生剋,一為中央和四方的空間模型。
五芒星
-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 五行相剋: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五行以“比相生、间相胜”的原则形成生剋五行模式。因两两之间总会存在“相生”或“相剋”的关系,故五行之间无主次之分,地位对等。五芒星外圍表示相生,內裏表示相剋。
中央和四方
五方对应五行:东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此模式下,中央土与四方不处于同一个层面,有控制四方之意。[37]
生成數
《易传·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这里说了十个数,一至五,是五个生数,五个生数各与五合而得六至十,是谓五个成数。
汉代经学家对这十个数有一定的解释。如郑玄说:“《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38][39]
不過有文章[18]指出,先秦文獻的五行數到“九”為止,《繫辭》的“天地之數”並不是指五行生成數,“土有成數十”是漢代時陰陽思想進入五行學說的結果。
應用
五行與王朝更迭
戰國時代齊國人鄒衍立陰陽家,提出王朝更迭來自五行相勝的循環。鄒衍將“五行”推演為代表王朝運數的“五德”,認為五行不僅代著季節更替,更預示王朝的興衰更迭。鄒衍將黃帝到夏、商、周之間的朝代更替,以五德循環相勝解釋,當新王朝興起之時,上天必降下代表新王朝德運的瑞應徵兆,預示舊王朝的衰亡和新王朝的誕生。《呂氏春秋》記載了此一學說,如殷商之金德式微,姬周之火德興起,其預兆為:
及文王之時,天先見火赤烏銜丹書集於周社。文王曰:“火氣勝。”火氣勝,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40]
以鄒衍的五德說來論證王朝正統性的傳統濫觴自秦朝。據《史記·封禪書》記載:“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龍自然是帝王的象徵,而黑色則是水德之色,由是太史公云“此其水德之瑞”。由於周居火德,根據鄒衍的理論推演,水剋火,秦居水德恰好印證了秦將代周而得天下。據《始皇本紀》載,為了宣揚新朝的德運,秦始皇登基改元後立即宣布改服色為黑,由是“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
秦亡漢興後,雖然新興的漢王朝沿用了五德理論來解釋其王朝正統,但朝野之中對漢朝究竟當居何德運、尚何服色一直爭論不休。高祖建國之初,曾宣布漢承秦之水德、尚黑色。但以公孫臣等為代表的一派認為,宣布漢當居剋秦之水德的土德。雖然此提議遭到了丞相張蒼的反對,但到了武帝太初元年,漢朝終於改朔易服,宣布漢居土德、尚黃色。
而到新莽代漢之時,劉向、劉歆父子的新五德說盛行,不但推翻了鄒衍建立的從遠古到周的王朝德運次序,更是提出了新的王朝德運理論:新王朝的德運當由舊王朝所生,而非舊王朝的德運為新王朝所剋。根據劉氏父子的說法,漢當居火德、尚紅色,火生土,所以代替漢朝的王莽新朝當居土德、尚黃色。此後,中國王朝更迭大多以五德相生來推演。[41][42]
五行與傳統醫學
五行在中醫學有特殊含义。
- “金曰从革”,代表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在人体为肺(臟)和大腸(腑)。
- “水曰润下”,代表了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的性质,在人体为肾(臟)和膀胱(腑)。
- “木曰曲直”,代表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的功能,在人体为肝(臟)和膽(腑)。
- “火曰炎上”,代表了温热、向上等性质,在人体为心(臟)和小腸(腑)。
- “土曰稼穡”,代表了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在人体为脾(臟)和胃(腑)。
肝臟主宰憤怒,過分憤怒會傷肝臟; 心臟主宰喜樂,過分喜樂會傷心臟; 脾臟主宰思慮,過分思慮會傷脾臟; 肺主宰悲傷,過分悲傷會傷肺; 腎主宰恐懼,過分恐懼會傷腎。
五行與曆法
《禮記·禮運》記載:「播五行於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為本也」,後又列舉「五聲、六律、十二管……五味、六和、十二食……五色、六章、十二衣」,這是以曆法為一組,樂曲為一組,食物為一組,衣服為一組。在〈禮運〉篇中,五行被視為與曆法之時間循環變化(季節交替、月相盈虧)具有緊密關係,並且也是聖人制禮的本源、根據之一[43]。《禮記·月令》篇中,即按十二個月的時令和五行相配,記述天子於各月份的禮儀、行政事務、法令、禁令。
四時、五行與天子為政之關係,亦見於《管子》、《呂氏春秋》、《春秋繁露》、《淮南子》、《白虎通》。四時與五行的對應關係,是以春為木,夏為火,秋為金,冬為水,輔佐四時為土,其所屬之時,應行其所屬之政,如《春秋繁露·五行五事》指春時應行春政,若「行秋政,則草木凋;行冬政,則雪;行夏政,則殺」。古又有讀〈月令〉之禮,或讀四時之令,亦有讀五時之令。東漢以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之前,宣讀五時令,並於立春祭青帝、句芒,立夏祭赤帝、祝融,立秋前十八日祭黃帝、后土,立秋祭白帝、蓐收,立冬祭黑帝、玄冥[44]。
四時與五行的具體配置方式,列舉如下:
- 七十二日為木,甲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火,丙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土,戊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金,庚子日為首,七十二日為水,壬子日為首(這是把六個干支循環週期[45]用五行重新劃分)[46]
- 土不對應特定一時,八節(九十六日)為春,屬木,七節(八十四日)為夏,屬火,八節(九十六日)為秋,屬金,七節(八十四日)為冬,屬水[47]
- 三月為春,屬木,三月為夏,屬火,土不對應特定一時,三月為秋,屬金,三月為冬,屬水[48][15]
- 三月為春,屬木,三月為夏,孟夏、仲夏屬火,季夏屬土,三月為秋,屬金,三月為冬,屬水[49]
- 七十二日為木,立春為首,七十二日為為火,立夏為首,七十二日為金,立秋為首,七十二日為水,立冬為首,七十二日為土,四立之前一十八日[50]
另有陳久金等學者,稱上古有十月太陽曆,認為五行的意思是上古十月曆分為五季、五時[51][52]。不過對於上古十月曆說,亦有學者提出反對意見[53][54][55][56][57][58][59][60]。陶磊指出中國古代文獻從未有曆法只分為十月的記載,並且主張十月曆說者以《管子·幼官》十二日為一節,分為三十時節,能平均分配至五行,作為有十月曆之證,然銀雀山漢簡《三十時》也以十二日為一節,用的仍是十二月。因此,將一年分為三十時節,不代表就會超出十二月的曆法架構,也無法證明有所謂十月曆存在[59]。李零也指出〈幼官〉篇的三十時節,其實際所配,仍是四季,與二十四節氣也大致上對應,並不屬於另一種不同體系的曆法[56]。
並且就《管子·幼官》本文來說,其春夏秋冬末後各有三時節,如春末有始卯、中卯、下卯,夏末有大暑至、中暑、小暑終,秋末有始卯、中卯、下卯(一說秋之「卯」皆應作「酉」),冬末有寒至、大寒之陰、大寒終,然而三十時節中沒有能和土配對的末後三時節。又夏之小郢、中郢,對應冬之始寒、中寒,夏之絕氣、中絕,對應冬之小榆、中榆,不存在能另行分出至土的時節。
五行分類
陰陽
“ | 以陰陽言之,大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 大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 |
” |
——《漢書·律曆志》 |
“ | 五行之性,或上或下何?火者,陽也,尊故上;水者,陰也,卑故下;木者少陽;金者少陰,有中和之性,故可曲直從革;土者最大,苞含萬物,將生者出,將歸者入,不嫌清濁,為萬物母。《尚書》曰:「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五行所以二陽三陰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陰陽自偶。 | ” |
——《白虎通德論·五行》 |
八卦
根據《京氏易傳》的八宫卦,八卦與五行之對應為:震、巽為木,離為火,坤、艮為土,兌、乾為金,坎為水。
干支
《淮南子·天文訓》:“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其中四季即丑、辰、未、戌。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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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天干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地支 | 寅 | 卯 | 午 | 巳 | 辰、戌 | 丑、未 | 申 | 酉 | 子 | 亥 |
生肖 | 虎 | 兔 | 马 | 蛇 | 龙、狗 | 牛、羊 | 猴 | 鸡 | 鼠 | 猪 |
- 表中有陰陽之分的是天干和地支,五行原本就被用來表示陰陽二氣消長過程中的不同狀態,所以五行本身不應再分陰陽。平時經常聽到的“甲為陽木”、“巳為陰火”等說法,其實是把干支的陰陽和五行兩種屬性合在一起表示,而不是木有“陽木”、“陰木”的區別。
事物
古代中國將五行與各種事物相配對,如五色、五音、五味、五星、方位、季節、干支、數字、德性等等。五行和這些事物的配對,在有些事物上較為固定而一致,只有一種說法流傳,但在有些事物上則出現多種配對方式,例如五蟲有三種配對方式(見五蟲),董仲舒的五常五行配對與後儒有些差異[33],《鶡冠子》[61]與《呂氏春秋》、《淮南子》所配五音不同,五臟和五行的配對有今、古文家之差別(見五臟),五牲與五行的配對亦有多種說法[62]。
並且,五並不總是合適的分類數目,五行也不是完善的分類,這代表有些時候會找不到合適的對應或劃分方式,例如五行和四時,導致土要不是無法配對至任何一項,就是得和火共用夏季。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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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63] | 東 | 南 | 中 | 西 | 北 |
季節[64][49] | 春 | 夏 | 兼具四時[64] 季夏/長夏[49] 四時之季月[65][66] 四立前十八日[50][66] |
秋 | 冬 |
五色[63] | 青 | 赤 | 黃 | 白 | 黑 |
五音[63] | 角 | 徵 | 宮 | 商 | 羽 |
五味[63] | 酸 | 苦 | 甘 | 辛 | 鹹 |
五嗅[63] | 膻[註 1] | 焦[註 2] | 香[註 3] | 腥[註 4] | 朽[註 5] |
五帝[63] | 太皞 | 炎帝 | 黃帝 | 少皞 | 颛顼 |
五神[63] | 句芒 | 祝融 | 后土 | 蓐收 | 玄冥 |
五星[67] | 歲星 | 熒惑 | 鎮星 | 太白 | 辰星 |
五蟲[63] | 鱗 | 羽 | 倮 | 毛 | 介 |
五獸[67][68] | 蒼龍 | 朱鳥 | 黃龍(一說麒麟[68]) | 白虎 | 玄武 |
妖怪[69][70] | 畢方[註 6] (或彭侯 )[註 7] |
遊光[註 8] (或畢方、宋毋忌 )[註 9] |
羵羊[註 10] | 清明[註 11] (或倉𠹔)[註 12] |
罔象[註 13] |
五色石[71][72] | 青曾 (曾青) |
赤丹 (丹砂) |
砄 (雄黃/雌黃) |
白礜 (礜石) |
玄砥 (磁石) |
五祀 [63] | 戶[註 14] (窗戶) |
灶 | 中霤[註 15] (屋室之內) |
門 | 行[註 16] (道路) |
祭之五臟[63] | 脾 | 肺 | 心 | 肝 | 腎 |
五臟[73] (古文經學) |
脾 | 肺 | 心 | 肝 | 腎 |
五臟[73] (今文經學) |
肝 | 心 | 脾 | 肺 | 腎 |
食物[63] | 麥與羊 | 菽與雉 | 稷與牛 | 麻與犬 | 黍與彘 |
數字[63][18] | 8 | 7 | 5 | 9 | 6 |
數字-周易[39] (鄭玄) |
3、8 | 2、7 | 5、10 | 4、9 | 1、6 |
數字-天干[註 17] (熊崎姓名學) |
1、2 | 3、4 | 5、6 | 7、8 | 9、10 |
度量衡器具[67] | 規 | 衡 | 繩 | 矩 | 權 |
五常[76][32] | 仁 | 禮 | 信 | 義 | 智 |
五事[77][78] | 貌 | 視 | 思 | 言 | 聽 |
正多面體 | 正八面體 | 正四面體 | 正六面體 | 正十二面體 | 正二十面體 |
八卦[79] | 震卦,巽卦 | 離卦 | 艮卦,坤卦 | 乾卦,兌卦 | 坎卦 |
中醫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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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 | 酸 | 苦 | 甘 | 辛 | 鹹 |
五臟 | 肝 | 心 | 脾 | 肺 | 腎 |
五腑 | 膽 | 小腸 | 胃 | 大腸 | 膀胱 |
病位 | 頸項 | 胸脅 | 脊椎 | 肩背 | 腰股 |
五體 | 筋 | 脈 | 肉 | 皮毛 | 骨 |
五声 | 呼 | 笑 | 歌 | 哭 | 呻 |
變動 | 握 | 憂[註 18] | 噦 | 咳 | 慄 |
時辰 | 平旦 (寅時) |
日中 (午時) |
日昳 (未時) |
下晡 (申時) |
夜半 (子時) |
五官 | 目 | 舌 | 口 | 鼻 | 耳 |
五覺 | 色 | 味 | 穀 | 臭 | 音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悲 | 恐 |
五榮/五華 | 爪 | 面 | 唇 | 毛 | 髮 |
五穀 | 麻 | 麦 | 稷 | 黍 | 菽 |
五果 | 李 | 杏 | 枣 | 桃 | 栗 |
五畜 | 犬 | 羊 | 牛 | 鸡 | 豬 |
五菜 | 韭 | 薤 | 葵 | 葱 | 藿 |
五惡 | 风 | 热 | 湿 | 燥 | 寒 |
五液 | 淚 | 汗 | 涎 | 涕 | 唾 |
五走/五味所禁 | 筋 | 血 | 肉 | 气 | 骨 |
五勞 | 久行伤筋 | 久视伤血 | 久坐伤肉 | 久卧伤气 | 久立伤骨 |
五藏 | 魂 | 神 | 意 | 魄 | 志 |
五脈 | 弦 | 钩 | 代 | 毛 | 石 |
五化 | 生 | 长 | 化 | 收 | 藏 |
五指 | 食指 | 中指 | 大拇指 | 無名指 | 小指 |
七曜日
七曜指太陽、月亮,以及五大行星: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土星,又稱為七政。古代的美索不達米亞民族用七曜紀日,其「日月火水木金土」的順序是按西洋占星學所認定每天第一個小時的主星而定[80],這種一星期七天的制度為古羅馬帝國採用[81],後來又傳入中亞的粟特、康居等民族以及印度,於唐代經由摩尼教、佛教傳入中國[82][83][84] ,再傳入韓國、日本。
古代中國記七曜日的順序為:[82]
- 日(星期日/日曜日)
- 月(星期一/月曜日)
- 火(星期二/火曜日)
- 水(星期三/水曜日)
- 木(星期四/木曜日)
- 金(星期五/金曜日)
- 土(星期六/土曜日)
依中亞民族的語言直譯為:[82]
- “密日”
- “莫日”
- “雲漢日”
- “嘀日”
- “鬱沒斯日”
- “那頡日”
- “雞換日”
参见
注释
- ^ 馬、牛、羊等陸地動物散發出來的氣味
- ^ 動物的肉、皮毛,以及植物的莖、葉、果實等燒焦的氣味
- ^ 醇類、酯類、芳香烴類等易揮發有機分子散發出來的氣味
- ^ 魚、蝦、蟹等水生動物散發出來的氣味
- ^ 枯木等燥物腐敗、黴變,以及肉類腐敗等,所散發出來的氣味
- ^ 《山海經·西山經》:「有鳥焉,其狀如鶴,一足,赤文青質而白喙,名曰畢方,其鳴自叫也,見則其邑有訛火。」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間生精,名曰必方。狀如鳥,長尾。此陰陽變化所生。」 - ^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木之精名彭侯,狀如黑狗,無尾,可烹之食之。」
- ^ 敦煌《白澤圖》殘卷:「夜行見火光,下有數十小兒,頭戴火車,此一物兩名,上為逰光,下為野童,見是者,天下多疫死,兄弟八人。」
- ^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火之精名必方,狀如鳥,一足,以其名呼之即去。」
《博物志》:「水石之怪為龍、罔象,木之怪為躨、罔兩,土之怪為豶羊,火之怪為宋無忌。」 - ^ 《國語·魯語》:「季桓子穿井,獲如土缶,其中有羊焉。……土之怪曰羵羊。」
- ^ 根據「紀妖網站」所載《白澤圖廣注》,「金之精名清明,形如白兔,通體晶瑩流光,可化為白衣美人。它現於人家,則財至。」
- ^ 《太平御覽》引《白澤圖》:「金之精名倉𠹔,狀如豚。居人家,使人不宜妻。以其名呼之即去。」
- ^ 《法苑珠林》引《白澤圖》:「又水之精名曰罔象。其狀如小兒。赤目黑色大耳長爪。以索縛之則可得。烹之吉。」
- ^ 《康熙字典》:“《六書精薀》室之口也。凡室之口曰戶,堂之口曰門。內曰戶,外曰門。一扉曰戶,兩扉曰門。”
- ^ 《康熙字典》:“《禮·月令》其祀中霤。《註》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爲霤。 又《禮·祭法》中霤。《註》中霤,主堂室居處。”
- ^ 《康熙字典》:“《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
- ^ 五行和數字的配對,傳統上是水1、6,火2、7,木3、8,金4、9,土5、5(或5、10)[74],天干和數字的配對是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見朱震《漢上易傳》 之十日數和祝泌《皇極經世理數鈐》之先天本數。之所以有木1、2,火3、4,土5、6,金7、8,水9、10的說法,是將天干數字和天干所屬五行合併,而這種作法主要只見於「熊崎氏姓名學」[75]。
- ^ 《康熙字典》:“人憂則頭低垂。《禮·曲禮》下于帶則憂。《註》憂則低也。”
参考文献
- ^ 《皇朝通典》:「天壇外仍立朝日壇於朝陽門外東郊立,夕月壇於阜城門外西郊……夕月壇以北斗七星、木火土金水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為從壇配享,於秋分日酉時致祭。」
- ^ 2.0 2.1 孔穎達《尚書正義》:「言五者性異而味別, 各為人之用。《書傳》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也。』,是為人用。五行即五材也。《襄二十七年·左傳》云:『天生五材,民並用之。』,言五者各有材幹也。謂之行者,若在天,則五氣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
- ^ 3.0 3.1 3.2 3.3 《釋名》:「五行者,五氣也,於其方各施行也。金,禁也,其氣剛嚴能禁制也。木,冒也,華葉自覆冒也。水,準也,準平物也。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毀也,物入中皆毀壞也。土,吐也,能吐生萬物也。」
- ^ 《五行大義·釋名》:「五行為萬物之先形,用資於造化……《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觸也。觸地而生。」許慎云:「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白虎通》云:「火之為言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也。」許慎曰:「火者,炎上也」……《元命苞》云:「土之為言吐也。含吐氣精,以生於物。」許慎云:「土者,吐生者也。」……許慎云:「金者,禁也。陰氣始起,萬物禁止也……《釋名》、《廣雅》、《白虎通》皆曰:「水,準也。平準萬物。」《元命苞》曰:「水之為言演也。陰化淖濡,流施潛行也。」
- ^ 五行. 教育部國語辭典.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9).
- ^ 6.0 6.1 (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
(西漢)《淮南子·天文訓》:「天墬未形,馮馮翼翼,洞洞灟灟,故曰太昭。道始生虛廓,虛廓生宇宙,宇宙生氣。氣有涯垠,清陽者薄靡而為天,重濁者凝滯而為地。清妙之合專易,重濁之凝竭難,故天先成而地後定。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積陽之熱氣久者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之寒氣久者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日月之淫氣精者為星辰,天受日月星辰,地受水潦塵埃。」
(東漢)班固《漢書·律曆志》述劉歆《三統曆》:「五行與三統相錯。傳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則三統五星可知也。《易》曰:「參五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而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其於人,皇極統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於三統也,日合於天統,月合於地統,斗合於人統。五星之合於五行,水合於辰星,火合於熒惑,金合於太白,木合於歲星,土合於填星。三辰五星而相經緯也。」
(東漢)班固《白虎通·天地》:「始起先有太初,後有太始,形兆既成,名曰太素。混沌相連,視之不見,聽之不聞,然後剖判。清濁既分,精曜出布,庶物施生。精者為三光,粗者為五行。五行生情性,情性生汁中(協中),汁中(協中)生神明,神明生道德,道德生文章。」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一: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五:五行也。从二,陰陽在天地間,交迕也。」
(隋)蕭吉《五行大義》及其序文:「夫五行者,蓋造化之根源,人倫之資始,萬品稟其變易,百靈因其感通。本乎陰陽,散乎精像,周竟天地,布極幽明,子午卯酉為經緯,八風六律為綱紀。故天有五度(金木水火土之法度;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等眾星,在天上運行,為天之法度,《五行大義》稱之為三種七政,皆配屬五行。)以垂象,地有五材(金木水火土之質材)以資用,人有五常(仁義禮智信之倫常)以表德。萬有森羅,以五為度,過其五者,數則變焉,實資五氣(五行之氣),均和四序(春夏秋冬),孕育百品,陶鑄萬物。……凡萬物之始,莫不始於無,而後有。是故易有大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序。四序,生之所生也;有,萬物滋繁,然後萬物生成也。皆由陰陽二氣,鼓舞陶鑄,互相交感。故孤陽不能獨生,單陰不能獨成,必須配合以爐冶,爾乃萬物化通。……夫五行皆資陰陽氣而生,故云:『濡氣生水,溫氣生火,強氣(壯盛之氣,取萬物發生成長之意)生木,剛氣生金,和氣(均和之氣,取協調四時之意)生土』……《禮記·禮運篇》云:『人者,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文子》曰:「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是以稟天地五行之氣而生,為萬物之主,配二儀以為三材。然受氣者,各有多少。受木氣多者,其性勁直而懷仁;受火氣多者,其性猛烈而尚禮;受土氣多者,其性寬和而有信;受金氣多者,其性剛斷而含義;受水氣多者,其性沈隱而多智。五氣湊合,共成其身。」
(北宋)周敦頤《太極圖說》:「自無極而為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
(北宋)周敦頤《通書·理性命》:「二氣五行,化生萬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小大有定。」 - ^
《逸周書·成開》:「一、天有九列,別時陰陽,二、地有九州,別處五行,三、人有四佐,佐官維明。」
《逸周書·小開武》:「九紀:一辰以紀日,二宿以紀月,三日以紀德,四月以紀刑,五春以紀生,六夏以紀長,七秋以紀殺,八冬以紀藏,九歲以紀終。時候天視可監,時不失以知吉凶。」
《文選·宣德皇后令》: 「九星仰止。」 李善註:「《周書》: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 周公旦曰:『九星,星、辰、日、月、四時、歲,是謂九星。』」 - ^ 張衡《靈憲》:「天有九位,地有九域……衆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爲三十五名(北斗七星和二十八宿)。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動變挺占,寔司王命。四布於方,爲二十八宿。」(九位、九天、九野:星空劃分為中央和八方。五列:星空劃分為中央和四方。)
《大戴禮記·五帝德》:「平九州,戴九天」
《呂氏春秋·有始》:「天有九野,地有九州……何謂九野?中央曰鈞天,其星角、亢、氐。東方曰蒼天,其星房、心、尾。東北曰變天,其星箕、斗、牽牛。北方曰玄天,其星婺女、虛、危、營室。西北曰幽天,其星東壁、奎、婁。西方曰顥天,其星胃、昴、畢。西南曰朱天,其星觜嶲、參、東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輿鬼、柳、七星。東南曰陽天,其星張、翼、軫。」
《淮南子·原道訓》:「上通九天,下貫九野」
《淮南子·天文訓》:「天有九野……何謂九野?中央曰鈞天,其星角、亢、氐;東方曰蒼天,其星房、心、尾;東北曰變天,其星箕、斗、牽牛;北方曰玄天,其星須女、虛、危、營室;西北方曰幽天,其星東壁、奎、婁;西方曰顥天,其星胃、昴、畢;西南方曰朱天,其星觜嶲、參、東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輿鬼、柳、七星;東南方曰陽天,其星張、翼、軫。」 - ^ 孔晁註《逸周書·小開武》:「九星,四方及五星也。」
- ^ 《尚書大傳》:「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
《大戴禮記·保傅》:「篤仁而好學,多聞而道慎,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道者,導天子以道者也;常立於前,是周公也。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充;充者,充天子之志也;常立於左,是太公也。絜廉而切直,匡過而諫邪者,謂之弼;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常立於右,是召公也。博聞強記,接給而善對者,謂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常立於後,是史佚也。故成王中立而聽朝,則四聖維之……」
鄭玄:「四近,謂左輔右弼,前疑後承。」
孔晁注逸周書:「四佐,謂天子前疑、後丞、左輔、右弼。」 朱右曾校釋:「疑,謂博聞多識,可決疑惑者;丞,謂承天子之遺忘者;直立敢斷,廣心輔善謂之輔;廉潔切直,匡過諫邪謂之弼。」 - ^ 《朱子語類·尚書·洪範》:「「金曰從革」,一從一革,互相變而體不變。且如銀,打一隻盞,便是從;更要別打作一件家事,便是革。依舊只是這物事,所以云體不變。」
- ^ 徐復觀. 附錄二 陰陽五行及其有關文獻的研究. 中國人性論史 (先秦篇).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9: 518-523 [2024-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2).
通過左傳國語,來看春秋時代的所謂五行,皆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五種實用資材而言,決無後來所說的五行的意義。
- ^ 13.0 13.1 饒宗頤. 神道思想與理性主義 (PDF). 史語所集刊. 1978, 49 (3): 489–513 [2023-05-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09).
- ^ 《國語·魯語》:「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肆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百蔬;夏之興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黃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為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穀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穢。……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禁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鬱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脩,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左傳·文公七年》:「六府三事,謂之九功,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
《大戴禮記·四代》:「水、火、金、木、土、穀,此謂六府,廢一不可,進一不可,民並用之。」 - ^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管子·四時》:「然則春夏秋冬將何行?東方曰星,其時曰春。其氣曰風。風生木與骨,其德喜嬴,而發出節時,其事號令,修除神位,謹禱獘梗,宗正陽,治隄防,耕芸樹藝。正津梁,修溝瀆,甃屋行水,解怨赦罪,通四方。然則柔風甘雨乃至。百姓乃壽,百蟲乃蕃,此謂星德,星掌發,發為風。……南方曰日,其時曰夏,其氣曰陽,陽生火與氣,其德施舍、修樂,其事號令,賞賜賦爵,受祿順鄉,謹修神祀,量功賞賢,以動陽氣。九暑乃至,時雨乃降,五穀百果乃登,此謂日德。……中央曰土,土德實輔四時入出,以風雨節土益力,土生皮、肌膚,其德和平用均,中正無私。實輔四時,春嬴育,夏養長,秋聚收,冬閉藏。大寒乃極,國家乃昌,四方乃服,此謂歲德。日掌賞,賞為暑;歲掌和,和為雨……西方曰辰,其時曰秋,其氣曰陰,陰生金與甲,其德憂哀、靜正、嚴順,居不敢淫佚,其事號令,毋使民淫暴,順旅聚收,量民資以畜聚,賞彼群幹,聚彼群材,百物乃收,使民毋怠。所惡其察,所欲必得。我信則克。此謂辰德,辰掌收,收為陰。……北方曰月,其時曰冬,其氣曰寒,寒生水與血,其德淳越、溫怒、周密,其事號令,修禁徙民,令靜止。地乃不泄。斷刑致罰,無赦有罪,以符陰氣。大寒乃至,甲兵乃強,五穀乃熟,國家乃昌,四方乃備,此謂月德,月掌罰,罰為寒。」
- ^ 16.0 16.1 《墨子·貴義》:「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
- ^ 17.0 17.1 王化平. 《素問·標本病傳論》中的時稱及相關問題討論 (PDF). 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七輯).
睡虎地秦簡《日書》并未明確闡述五行與地支的對應關係,不過,從《日書》乙種的《五行篇》看,地支與五行的匹配在戰國晚期已經非常成熟,并有了後世所說的「三合局」。而從《臽日敫日篇》看,這種關係也應該是存在的,參看饒宗頤《秦簡中的五行說與納音說》、《饒宗頤二十世紀學術文集·簡帛學》,頁70-87。劉樂賢《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頁346-349。劉道超《秦簡日書五行觀念研究》,《周易研究》2007年第4期。
- ^ 18.0 18.1 18.2 汪顯超. 《河圖》五行數與《周易》四象數之間的關係. 周易研究. 2001, (1): 79–84 [2018-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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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紀»開篇之後,以“后曰”引出建立天人系統的基本構架。這個構架的建立,首先是“倫歷天紀”,所謂“天紀”,即指“日、月、星、辰、歲,唯天五紀”。……“風、雨、寒、暑、大音(雷)”,這些天氣徵候的變化是日月更替、四時運轉中出現的自然現象,簡文首列“天下之時”,表達出人事不違“天時”的思想。二是“天下之度”,確定“直(繩)、矩、準、稱、規”為天下所共同依據的五種測度工具,簡文謂“五度”可保證天下“圓正達常”。三是“天下之正”,簡文將“直(繩)、矩、準、稱、規”五度,與“禮、義、愛、仁、忠”五德相配,賦予“五度”相應的人倫道德內涵,這就是“天下之正”。四是“天下之章”,簡文將“五德”與“青、白、墨、赤、黃”五色對應相配,以“五色”彰顯“五德”,這就是“天下之章”。……簡文第21-25號簡闡明“疇列五紀”的目的是“文胥天則”,將“五德”與“五色”相配,分別處位於“中”“東”“南”“西”“北”等“五極”。……簡文還明確描述了陰陽與“五行”的關係,如第69-70號簡:“唯皇上帝,和兆天度,建設五步,春秋冬夏,天衡既正,爰有日夜。唯皇上帝,降為民式,建設五行,四時是備,帝正合矩,絀贏同刑,動事象則。”
- ^ 《開元占經》:「甘氏曰:「五星主兵,太白為主;五星主穀,歲星為主;五星主旱,煢惑為主;五星主土,填星為主;五星主水,辰星為主。五星木土以逆行為凶;火以鉤巳為凶;金以出入不時為凶;水以不效為凶;五凶並見,其年必惡。」……石氏曰:「熒惑色黑,填星爭青,太白色赤,辰星色黃,歲星色白者,必敗(火星色黑,代表火星卻有水的顏色,遭剋,其餘以此類推);熒惑為水災,填星為土功、太白為兵災,辰星為大水。」」
王樹金. 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研究評述 (PDF).[失效連結] - ^ 《管子·揆度》:「權也、衡也、規也、矩也、准也,此謂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黃白黑赤也。其在聲者,宮商角徵羽也。其在味者,酸辛鹹苦甘也。」
- ^ 《管子·水地》:「五味者何?曰五藏。酸主脾,鹹主肺,辛主腎,苦主肝,甘主心。」
《呂氏春秋·十二紀》:「(春)祭先脾……(夏)祭先肺……(中央土)祭先心……(秋)祭先肝……(冬)祭先腎。」 - ^ 石小力. 清華簡《參不韋》概述. 文物. 2022, 9.
《參不韋》簡文以往昔洪水氾濫、天下無刑開篇:唯昔方有洪,不用五則,不行五行,不聽五音,不章五色,[不]食五味,以泆戲自萈(讙)自亂,用作無刑。(簡1)……五刑則是本篇的核心思想,由三不韋代天帝授予夏啟,其具體內容包括五則、五行、五音、五色、五味。五刑則,簡文明確指出是由天帝所作,“帝乃自稱自位,乃作五刑則,五刑則唯天之明德”(簡4),這是天之明德,屬於核心法則。上帝用五刑則成功治理了洪水,因此要通過三不韋把五刑則授予受天命的人君夏啟。……本篇簡文的“五則”與“五德”有著密切的關係,是一組可以彼此換用的概念,如“用五則唯稱”(簡4)又作“用五德唯稱”(簡98),“秉則不違”(簡19)又作“秉德不違”(簡100)。五則之“則”字原簡多從心作,也說明與“德”有密切關係。清華簡《五紀》中提到“禮、義、愛、仁、忠”“唯后之正民之德。”又有“唯德曰禮、義、愛、仁、忠,合德以為方。
《逸周書》:「(周書序)周公為太師,告成王以五則,作本典……(本典解)臣聞之文考,能求士者智也,與民利者仁也,能收民獄者義也,能督民過者德也,為民犯難者武也。」
《國語·周語下》:「上不象天,而下不儀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順時,不共神祇,而蔑棄五則。韋昭注:「則,法也。謂象天、儀地、和民、順時、共神也。」 - ^ 鄭吉雄; 楊秀芳; 朱歧祥; 劉承慧. 先秦經典「行」字字義的原始與變遷 ──兼論「五行」 (PDF). 中國文哲研究集刊. 2009, 35: 89–127 [2023-05-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23).
「行」字本即有運動的涵義,故「五行」不宜直接解釋為五種元素,應該考慮「行」字運動發展之義。馮達文、郭齊勇注意到「五行」觀念很早就表達了相剋和相生的變化。他們說:「一般認為,『五行』源出於殷人對『五』的數字崇拜。最早明確提出『五行』是《尚書.洪範》篇。西周末年,史伯始創的「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思想,又以『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國語.鄭語》)為說。春秋末年,五行相剋(相勝)的觀念開始出現。《左傳》昭公三十一年載趙簡子因做夢後遇日蝕,請史墨占其吉凶,史墨預言六年後吳軍將入郢,但因『火勝金,故弗克』。哀公九年,晉趙鞅為救鄭而卜,遇水適火,史墨說,姜為炎帝之後,『水剋火,伐姜則可』(《左傳》哀公九年)。這說明當時大概已有五行循環相剋的看法,所以《孫子兵法.虛實篇》說:『五行無常勝』。降及戰國初年,又出現了五行相生的思想。《管子.四時》、《禮記.月令》等篇不但有五行相生的之說,而且開始把它與陰陽結合起來,構築一個陰陽五行的思想系統。」馮達文、郭齊勇編:《新編中國哲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上冊,頁135-136 。
- ^ 《淮南子·墬形訓》:「木壯,水老火生金囚土死;火壯,木老土生水囚金死;土壯,火老金生木囚水死;金壯,土老水生火囚木死。」
《白虎通·五行》:「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轉相生,故有終始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 - ^ 《淮南子·天文訓》:「木生於亥,壯於卯,死於未,三辰皆木也。火生於寅,壯於午,死於戌,三辰皆火也。土生於午,壯於戌,死於寅,三辰皆土也。金生於巳,壯於酉,死於丑,三辰皆金也。水生於申,壯於子,死於辰,三辰皆水也。」(五行三合局,生壯死/生王葬/生旺墓)
《五行大義·論生死所》:「五行體別,生死之處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沒。木,受氣於申,胎於酉,養於戌,生於亥,沐浴於子,冠帶於丑,臨官於寅,王於卯,衰於辰,病於巳,死於午,葬於未。……」(五行十二宮) - ^ 27.0 27.1 蔡忠志; 郝保華. 中醫藏象理論起源新探─以五行名號與原始的稅收貢賦機構「六府」中心 (PDF). 中醫藥雜誌. 2013, 24 (特刊1): 41–53 [2023-05-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4).
五行學說從「六府」所管理的日用材物借用為名號,在晚周秦漢之際,這五大材用又與宇宙發生論—「氣」的理論結合,衍生為「五行性用」思想。在五行性用的解釋之下,天地人神物類,都可以被五行的五種質性所統領,五行圖式的世界結構才得以合理存在。……〈洪範〉「五行」雖然已經具備了以五種物質材用作為「名號」,並將之提昇到抽象理論的雛型,不過要被用來旁推物類,甚而廣納萬物形成五行系統,還缺了一個重要元素—「氣」。以「氣」來論述萬物的發生與本質,是戰國末年稷下學「精氣學說」,以及在秦漢以後逐步發展成的「元氣一元論」的學說重點;只有萬物都是在一氣所化生的前提下,五行的性用類推於物類才是有意義的。這是戰國末年到漢初之際,將天人相應思想從哲學理路,具象到可操作性制度的過程中,相當重要的環節。
- ^ 《白虎通·五行》:「火者,陽也,尊故上;水者,陰也,卑故下;木者少陽;金者少陰……五行所以二陽三陰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陰陽自偶。」
《漢書·五行志》:「於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於易,巽為風、為木……於易,坤為土、為牛……於易,乾為君(據《漢書·五行志》:「於易,五為天位,為君位」,君相當於天)、為馬。」
《漢書·魏相丙吉傳》:「天地變化,必繇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茲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兌治則飢,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治則泄,夏興坎治則雹。」
《朱子語類·易》:「見一朋友說,有八卦之金木水火土,有五行之金木水火土。如「乾為金」,易卦之金也;兌之金,五行之金也。「巽為木」,是卦中取象。震為木,乃東方屬木,五行之木也,五行取四維故也。」 - ^ 陳睿宏.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筮法》論譚 (PDF). 出土文獻研究視野與方法(第五輯). 2014 [2023-05-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24).
八卦之四正卦,震東為春為木,兌西為秋為金,坎南為夏為火,離北為冬為水,四隅之卦中,巽居東南為木,艮居東北為水,此由《筮法》論說四季的吉凶變化的概念中可以推定六卦的五行屬性。八卦中獨缺乾坤未明其四時之位……傳統上本於《說卦》之說,坎水居北,北值冬季,有斂藏之性,而離火居南,南值夏季,正為萬物熟稔之榮景,此方位合四時之變,亦中國早期曆法的基本認識。《筮法》南北二方之用卦,正與《說卦》相反,主張坎南離北
- ^ 30.0 30.1 《五行大義·辨體性》:「木居少陽之位,春氣和煦溫柔,弱火伏其中,故木以溫柔為體,曲直為性。火居大陽之位,炎熾赫烈,故火以明熱為體,炎上為性。土在四時之中,處季夏之末,陽衰陰長,居位之中,總於四行,積塵成實。積則有間,有間故含容,成實故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實為體,稼穡為性。金居少陰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則凝強,少陰則清冷,故金以強冷為體,從革為性。水以寒虛為體,潤下為性。」
- ^ 《五行大義·論相雜》:「凡五行均布,遍在萬有,不可定守一途。今先論五行體雜,但其氣周流,隨事而用。若言不雜,水只應一,何故謂五而為六?火金木土並爾,當知生數為本,成數為雜。既有雜,故一行當體,即有五義。如木有曲直,此是木也。木中有火,則是火也。木堪為兵仗,有擊觸之能,即是金也。木中有潤,即是水也。木吐華葉子實,即是土也。……」
- ^ 32.0 32.1 郭齊勇. 再論「五行」與「聖智」. 中國哲學史. 2001, 3: 20–26 [202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9).
揚雄《太玄·玄數》以“仁、義、禮、智、信”配五行“木、金、火、水、土”。“信”的地位為中央,屬土。
- ^ 33.0 33.1 韓星. 漢代經學與“五常”核心價值觀的建構. 中國哲學史. 2017, 4 [2023-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7).
不過,董仲舒將五行與五常相配,木配仁,火配智,土配信,金配義,水配禮,這種配法只有木配仁、金配義與後來的配法相一致,火配智、水配禮不見於後儒之說,而在土配信還是配智的問題上則一直存在著分歧。
- ^ 《漢書·藝文志》:「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今刪其要,以備篇籍。……凡六藝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右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五行者,五常之形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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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玄,《礼记正义·月令》引。
- ^ 39.0 39.1 《周易鄭康成注》:「天地之氣各有五,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數也。二曰火,地數也。三曰木,天數也。四曰金,地數也。五曰土,天數也。此五者,陰无匹,陽无耦,故又合之。地六為天一匹也,天七為地二耦也,地八為天三匹也,天九為地四耦也,地十為天五匹也。二五陰陽各有合,然後氣相得,施化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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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禮記·禮運》:「故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以陰陽為端,以四時為柄,以日星為紀,月以為量,鬼神以為徒,五行以為質,禮義以為器,人情以為田,四靈以為畜。以天地為本,故物可舉也;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時為柄,故事可勸也;以日星為紀,故事可列也;月以為量,故功有藝也;鬼神以為徒,故事有守也;五行以為質,故事可復也;禮義以為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為田,故人以為奧也;四靈以為畜,故飲食有由也。……是故夫禮,必本於大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吉也聞諸先大夫子產曰,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氣,用其五行,氣為五味,發為五色,章為五聲。」 - ^ 王夢鷗. 讀「月令」 (PDF). 政治大學學報. 1970, 21: 1-14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8).
- ^ 《難經》:「其氣以何月,各王幾日?然:冬至之後,得甲子少陽王,復得甲子陽明王,復得甲子太陽王,復得甲子太陰王,復得甲子少陰王,復得甲子厥陰王。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此三陽三陰之王時日大要也。」
《黃帝內經》:「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 - ^ 《管子·五行》
- ^ 《管子·幼官》(何如璋《管子析疑》認為「幼官」當為「玄宮」)
- ^ 《禮記·月令》
- ^ 49.0 49.1 49.2 《淮南子·時則訓》
- ^ 50.0 50.1 《協紀辨方書》:「《神樞經》曰五行旺各有時,惟土居無所定,乃於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曆例》曰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於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合之亦為七十二日,總三百有六十而歳成矣。」
- ^ 陳久金. 陰陽五行八卦起源新說. 自然科學史研究. 1986, 5 (2): 97–112 [2018-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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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戴禮·夏小正》所用曆法,迄今主要有"十月太陽曆"、"殷曆"和"夏曆"等三種觀點。比較《夏小正》與《禮記·月令》,它們記載的物候相一致的情況居多;測算星宿的距度,可推知《夏小正》與《月令》記載的正月、三月、五月、六月和八月的星象皆一致。可見,《夏小正》與《月令》使用的曆法大體相同。另,《月令》與《淮南子.時則訓》記載的星象亦一致,且《淮南子·時則訓》中斗建寅這一星象為夏曆的主要標誌,可見《月令》使用的是夏曆,而《夏小正》所用曆法亦以夏曆為主。
- ^ 56.0 56.1 李零. 《管子》三十時節與二十四節氣:再談〈玄宮〉與〈玄宮圖〉 (PDF). 管子學刊. 1988, 2: 18-24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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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認為彝族先民曾經使用過十月太陽曆,而《七月》被認為是十月太陽曆的古代文獻證據之一。本文從《七月》中記載的物候、農事、民俗、宗教社會活動等現象出發,考證它們的時間,系統地分析它們與曆法的對應,認為《七月》中使用的是十二月曆,而不是十月曆,以《七月》作為中國古代使用過十月太陽曆的證據是不可靠的。
- ^ 印志遠. 《豳風·七月》歲時觀念鉤沉 ——兼論文學史上的“歲暮”為秋 (PDF). 文學評論. 2019, 2: 136–144.
其實,只要將“X之日”的詩句放在一起觀照……如果代表的是一天的時間,很多歲時活動存在根本上的矛盾。顯而易見的是,《七月》中的“X之日”代表的是一個長時間段,在這一點上,陳久金的觀點是有問題的。所以,綜上分析,陳久金舉出的三個論據並非鑿鑿鐵證,《豳風·七月》並不是十月太陽曆。
- ^ 59.0 59.1 陶磊. 《淮南子・天文》硏究: 從數術史的角度. 齊魯書社. 2003: 164-168. ISBN 97875333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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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鶡冠子·泰鴻》:「東方者,萬物立止焉,故調以徵,南方者,萬物華羽焉,故調以羽,西方者,萬物成章焉,故調以商,北方者,萬物錄臧焉,故調以角,中央者,太一之位,百神仰制焉,故調以宮。……以木華物,天下盡木也,使居東方主春;以火照物,天下盡火也,使居南方主夏;以金割物天下盡金也,使居西方主秋;以水沉物,天下盡水也,使居北方主冬;上為大都,天下盡土也,使居中央守地。」
- ^ 林素娟. 先秦至漢代成室禮、五祀祭之性質、思維特色及禮制之轉化 (PDF). 成大中文學報. 2009, 25: 1–44 [2023-06-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6-05).
孔穎達認為雞為木畜,羊為火畜,牛為土畜,犬為金畜,豕為水畜。配合〈月令〉春季食麥與羊,夏季食菽與雞、季夏食稷與牛,秋季食麻與犬,冬季食黍與彘,提出戶以羊,竈以雞,中霤以豚,門以犬,井以豕的說法。對比來看,春季食象徵南方的火畜,夏季食象徵東方的木畜,其他季節則食當方之畜,不免顯得有些混亂。並且五行與五臟、五祀、五牲之配合本不只一套,故而其所配之祭牲亦不只一種說法。故連孔穎達亦不免感嘆其取象多塗,不可一定。高誘亦從五行生剋進行理解,如認為春時祀戶,祭先脾,乃是因為「脾屬土」「春木勝土,言常食所勝」,此時食羊,乃因「羊,土畜也」亦採相勝之法。至於祀竈時,祭先肺,乃是因為「肺,金也,祭祀之肉,先用所勝」,此時食菽與雞,乃是因為「雞、豆皆屬火之所養」。至於季夏祀中霤,祭先心。乃是因為「心,火也,用所勝」,但又引另一說認為「心,土也,自用其藏也」。秋時祀門,祭先肝,乃因「肝,木也」,採相勝之說。但冬時祭先腎,則認為因為「腎屬水」,「自用其藏也」;而所食之彘,高誘認為亦屬水畜。高誘注解時雖採五行生剋之法,但卻極不統一,有時採相勝之法,有時卻又用同屬性之牲畜與內臟。同時高誘羊為土畜之說與前引〈月今〉系統不同,至於中霤又有用牛牲之說。春屬木,以土畜祭之,採相勝之法,但與其他經師注解並不相同,如前引孔穎達之說認為夏屬火,並視雞屬木畜,與高誘所採生剋之法並不相同。
- ^ 63.00 63.01 63.02 63.03 63.04 63.05 63.06 63.07 63.08 63.09 63.10 63.11 《呂氏春秋·十二紀》
- ^ 64.0 64.1 《春秋繁露·五行之義》
- ^ 《大六壬心鏡》:「勾陳之神,屬戊辰土,旺四季月。」
- ^ 66.0 66.1 《玉函經》及其註解:「每季土王十八日,此法古今永無失。黄帝一法四分三,一法亦云三十日。隨分逺近各不同,藏在玉函誇秘密。土無正形,寄王四季,是則立春節後肝木王七十二日,立夏節後心火王七十二日,立秋節後肺金王七十二日,立冬節後腎水王七十二日,脾土則寄旺四季月後各一十八日也,此亦大法。或又謂土旺在辰戌丑未月各三十日,或謂土王在立春節後一十八日,或謂土王在毎一季九十日内一十八日戊己,或謂四時以季中十八日,如此異論孰為確?然予嘗觀常容先生隐篇曰:土之行無乎不在,明土之行,識土之神者,得土之盡矣。是妙豈可以言宣筆陳其岸哉!無以為初學之進,故於前注論土之詳矣。」
- ^ 67.0 67.1 67.2 《淮南子·天文訓》
- ^ 68.0 68.1 《五行大義·論禽蟲》引蔡邕《月令章句》
- ^ 《廣雅·釋天·異祥》:「山神謂之离勑支,河伯謂之馮夷,江神謂之竒相,物神謂之鬼(魅?),土神謂之羵墳羊,水神謂之冈𤊱,木神謂之畢方,火神謂之游光,金神謂之清明。」
《意林》卷四引王逸 《正部》:「山神曰螭,物精曰魅,土精曰羵羊,水精曰罔象,木精曰畢方,火精曰遊光,金精曰清明,天下有道,則衆精潛藏。」
《淮南子·氾論訓》:「山出梟陽,水生罔象,木生畢方,井生墳羊。」
《國語·魯語》:「季桓子穿井,獲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問之仲尼曰:「吾穿井而獲狗,何也?」對曰:「以丘之所聞,羊也。丘聞之:木石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
《莊子·達生》:「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澤有委蛇。」 - ^ 白澤特輯【附錄】《復元白沢図》之「《白澤圖》輯校」.
佐佐木聰. 『白澤圖』 輯校 ―附解題― (PDF). 東北大學中國語學文學論集. 2009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4-17). - ^ 《淮南子·墬形訓》:「正土之氣也,御乎埃天,埃天五百歲生砄(初學記引文作「玦」)……偏土之氣,御乎清天,清天八百歲生青曾……壯士之氣,御於赤天,赤天七百歲生赤丹……弱土之氣,御于白天,白天九百歲生白礜……牝土之氣,御于玄天,玄天六百歲生玄砥」
《抱朴子·金丹》:「五石者,丹砂、雄黃、白礜(太平御覽引文一作「礜石」,一作「白礬石」)、曾青、慈石也。」
《抱朴子·登涉》:「五石者,雄黃、丹砂、雌黃、礬石、曾青也。」 - ^ 陳劍. 幾種漢代鏡銘補說 (PDF). 第十屆漢代文學與思想暨創系六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17 [2022-04-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29).
研究者已經指出,「玄砥」當指慈石(即磁石,磁鐵礦石,主要成分為四氧化三鐵),《神農本草經》:「慈石一名玄石。」研究者又已指出,「砄」當指雄黃,即今礦物學中的雞冠石,主含二硫化二砷;「青曾」即曾青,指藍銅礦石;「赤丹」即丹砂,指天然紅色硫化汞礦物;「白礜」即「礜石」,指硫砷鐵礦石;加上「玄砥」即慈石,以上五種,正好即漢人筆下多見的「五石」「五色石」,上引《淮南子•墬形》分別將其與五方、五行、五色、五金等相配。
- ^ 73.0 73.1 許慎《五經異義》:「今文尚書,歐陽說:肝,木也;心,火也;脾,土也;肺,金也;腎,水也。古尚書說,脾,木也;肺,火也;心,土也;肝,金也;腎,水也。」許慎案:「《月令》『春祭脾,夏祭肺,季夏祭心,秋祭肝,冬祭腎』,與古尚書同。」
- ^ 朱震《漢上易傳》 五行數.
- ^ 熊崎氏姓名學.
熊崎健翁所提出的姓名學理論,首重數理關係,將五行直接依照筆劃區分,以一、二筆劃數為木,三、四筆劃數為火,五、六筆劃數為土,六、七筆劃數為金、九、十筆劃數為水。
- ^ 《太玄經·太玄數》
- ^ 《漢書·律曆志》
- ^ 《洪範五行傳》
- ^ 《京氏易傳》
- ^ 海因里希‧賀蒙(Heinrich Hemme). 數字的秘密:數字、數目、度量衡與符號的由來. 稻田. 2015: 66-70. ISBN 978-986-594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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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河清. 從七曜說到“禮拜”、“星期”、“週”的語源. [2023-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3).
- ^ 粟特語摩尼教文書中的七曜日曆法(星期). [2023-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2).
研究書目
- Sarah Allan等編:《中國古代思維模式與陰陽五行說探源》(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
- 王愛和著,金蕾等譯:《中國古代宇宙觀與政治文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 陳元,“臺北故宮藏宋元明帝王畫像與其隱喻的王朝正統性”,《中國文化》,第44卷,2016年,137-153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Yuan Chen, "Legitimation Discourse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ve Elements in Imperial China." Journal of Song-Yuan Studies 44 (2014): 325-36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