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中選
生平
錢中選幼年跟隨父親錢良貴交遊,在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中舉人[2],次年(1595年)聯捷進士,獲授歙縣知縣,拒絕收受餽贈,並上陳當地礦稅利弊,令朝廷撤去。二十八年(1600年)他負責應天鄉試,取錄不少名士,不久因父母去世歸鄉;服喪結束後補任浮梁知縣,在城中建立糧倉,又在公餘時間在書院講學;很快擢官刑部員外郎,奉命到福建恤刑,平反多件案件。朝廷任命他為臨江知府,他卻在北京去世,門生為他扶靈,打開其行李,發現只有數卷圖書[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選舉
-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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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倪大器 |
明朝歙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方承郁 |
前任: 周起元 |
明朝浮梁縣知縣 1606年-萬曆年間 |
繼任: 葉逢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