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錢源在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擔任東陽知縣。其時浙東饑荒,東陽旁邊的天台有富人囤積糧食待售,他得知後即時解散;不久有人陰謀報復富人,在其準備與饑民的酒中置鳩,令十多人受害。天台知縣逮捕富人,他說:「此為窮民誣告。」避免大獄發生[3]。
弘光年間,他得起用為兵科給事中,彈劾李挺有正直名聲;南京失陷後和弟弟詩人錢匯出家為僧[1]。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錢)源,字伯開,江寧人。崇禎十年進士。授東陽知縣,免天台大獄。(弘光時)起兵科給事中,疏糾李挺,著直聲。弟匯,字季水,諸生,以詩文名。南京亡為僧。
- ^ 嘉慶《重刊江寧府志·卷二十九·科貢表一》:崇禎三年(舉人)……錢源 江甯人
- ^ 嘉慶《重刊江寧府志》·卷三十八·人物 仕績一》:錢源,字伯開,江甯人。崇禎丁丑進士,任東陽令。時浙東大饑,東陽與天台接壤,邑有富人積儲待價往謀得升斗,即時解散。後人有謀復舉者,富人置鳩酒中,饑民飲而倒者數十人。天台令遽以民亂報,源曰:「此皆無告之窮民耳。」據實申請,獲免大獄。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 嘉慶《重刊江寧府志》·卷二十九·科貢表一
- 嘉慶《重刊江寧府志》·卷三十八·人物 仕績一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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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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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東陽縣知縣 1638年-16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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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姚孫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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