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培 (雍正进士)
陆培(1686年—1752年),字翼凤,号南香(一作南芗),又号白蕉,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清朝官员,词人。雍正二年(1724年)中进士,曾任安徽池州府东流县知县,后又曾署理贵池县事,罢官归里后热衷作词,著有《白蕉词》4卷。
陆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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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知县 | |
籍貫 | 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
族裔 | 汉族 |
字號 | 字翼凤,号南香(一作南芗),又号白蕉 |
出生 | 1686年 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
逝世 | 1752年 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
配偶 | 张氏 李氏 |
親屬 | 堂弟陆增 子陆锡周 子陆锡禹 |
出身 | |
雍正甲辰科进士 | |
著作 | |
《白蕉词》 |
生平
陆培早年为生员时,就喜欢写词[1]。雍正二年(1724年)中进士,雍正六年(1728年)选为安徽池州府东流县知县[2]。正好遇到长江派发大水,老百姓流离失所,陆培努力安抚民众,并暂时停止征税[3]。因为擅自停征,遭到安徽巡抚魏廷珍的弹劾,雍正帝觉得魏廷珍想归怨于上,暂时没有处理。第二年,东流县获得了大丰收,老百姓感激陆培的帮助,主动缴完了两年的欠税,陆培才得免受处罚[4]。陆培在东流知县任上时,曾遇到一起渔民被谋杀的案件,观察尸体后,觉得凶手应该是左撇子,就把附近的渔民都召集起来,请他们吃饭,果然发现其中一个人用左手,而且神色很不自然,于是把他抓起来审讯,那人马上就认罪了[5]。后来又署理贵池县,革除了当地差役通过承包收税权,来盘剥百姓的弊政,此外还致力于抓捕盗贼,提升了地方治安[6]。后因得罪上官,罢官归里[7]。晚年曾在东台、当湖、九峰等书院讲课,乾隆十七年(1752年)十一月病死[8]。
家庭
陆培的堂弟陆增,也是有名的词人、书画家,著有《绿蕉词》二卷。长子陆锡周,字鲁东,乾隆丙子科举人,前妻张氏所生;次子陆锡禹,字遵五,为生员,填房李氏所生,很年轻就去世了[9]。
著作
陆培罢官后以作词自娱,著有《白蕉词》4卷,他的词得到了当时文人厉鄂、杭世骏的推崇[10]。诗词选家王昶所编《琴画楼词钞》收录二十五家词集,其中有陆培《白蕉词》64首。
引用
- ^ 《光绪平湖县志》卷16《陆培传》:“为诸生时,善填词。”
- ^ 《嘉庆东流县志·卷之十·学校志上·陆培重修东流县学记》:“东流为江南池州属邑,皇上御极之六年,培奉檄来知县事。”
- ^ 《光绪平湖县志》卷16《陆培传》:“江心水暴涨,民失业。培安抚之,缓其征。”
- ^ 《碑传集补》卷21《文林郎知东流县事南香陆君墓表》:“明年大稔,洲民感君恩,并完两年之粮,始得无累。”
- ^ 《光绪嘉兴府志》卷58《陆培传》:“山溪捕鱼者,夜毙于石,莫得凶首。培招众予食,察左手食者目动,一讯即服。”
- ^ 《光绪平湖县志》卷16《陆培传》:“署贵池,革除胥役包粮,严捕盗法。”
- ^ 《樊榭山房文集》卷4《陆南香白蕉词序》:“既而南香竟以不合上官意,拂衣归里。”
- ^ 《碑传集补》卷21《文林郎知东流县事南香陆君墓表》:“君卒于乾隆壬申十一月,年六十有七。”
- ^ 《乾隆平湖县志》卷11《陆培传》:“子锡周,字鲁东,乾隆丙子举人;锡禹,字遵五,诸生,早殁。”
- ^ 《光绪平湖县志》卷16《陆培传》:“篇什益多,仁和杭世骏,钱塘厉鹗交口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