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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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他早年留学日本,日本大学法科毕业。归国後,他当选参議院議員、政治討論会副会長。后来他任北京政府的大总統府顧問。1920年(民国9年)之后的3年間,他任蘇州電气公司董事長。此后他在上海任开业律师。他曾任律師公会会長、上海各路商会連合会会長、納税華人理事会理事、蘇州電气廠总办。[1]
抗日战争爆发後,日军攻占蘇州,陳則民任蘇州地方自治委員会会長。1938年(民国27年)3月,他参加中華民国維新政府,任教育部部長。5月,他改任江蘇省省長。在江蘇省省長任上,1940年(民国29年)3月中華民国維新政府同汪精卫政权合流後,他获得留任,任职至同年6月。此後,他任監察院監察区監察使。[1][2]
日本投降後,陳則民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逮捕,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他继续被收监。1951年,他在蘇州的監獄内病逝。享年71岁。[1]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華民国維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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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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