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烛
陳文燭(1525年—1595年),字玉叔,號五嶽山人,湖廣承天府沔陽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文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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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大理寺卿 | |
籍貫 | 湖廣承天府沔陽州 |
字號 | 字玉叔,號五嶽 |
出生 | 嘉靖四年(1525年)丙申四月初八日 |
逝世 |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 |
配偶 | 配童氏,累封恭人 |
親屬 | 子 陳汝璧(进士、主事)、陳汝圭(监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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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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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年(1525年)生,[1]少负才气,深得表叔傅颐賞識,由國子生中式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中式第三百四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一名進士,吏部观政,本年八月授大理寺評事,四十五年九月升寺副。隆慶三年(1569年)二月升寺正,隆庆四年(1570年)四月官淮安府知府。[2]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升為四川提學副使,五年十一月升山東左參政,轉漕運粮储道参政,丁忧归。十一年二月復除四川左参政,十二月升福建按察使,十二年九月升本省右布政,十四年九月升江西左布政,十七年六月升应天府府尹,十八年正月官至南京大理寺卿,十九年九月南京户科给事中吴之鹏弹劾陈文烛收徐绳勋赃私,轻纵义男杨凤杀主徐尧年之罪,十月令回籍听勘,遂致仕归,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卒,[3]年六十。[4]
著作
與吳承恩、徐中行友好,“时造其庐而访焉”,一起商订《花草新编》,又为之序。[5]著有《二酉園詩集》十二卷,文集十四卷,續集二十三卷。另輯有《五嶽志》十二卷(存清稿本)。[6]
家族
曾祖陳瓉;祖陳泮,贈兵部主事;父陳栢,按察司副使;母任氏(封安人贈恭人)。[7]文燭為陳栢次子。兄文炳(監生);文爕(光禄寺监事),弟文煃(监生);文煬;文烱;文爌;文烜。
参考资料
- ^ 陳文燭之生卒年,眾說紛紜。葉德均《戏曲小说丛考·西游记研究的资料》谓陈文烛生于嘉靖十四年。他的依據是陈文燭《廷中诗》卷一《遣儿归省大人书怀》八首之三: “嘉靖庚戌时,我生十有六。”又同卷《己已除夕拟杜七歌》之七: “吁嗟我年三十五”,以此推得陈氏當生於嘉靖十四年。王学范主编《王世贞抚郧诗文集》中,将陈文烛生年标注为1525年。此據《先君行状》載: “丙申,历齐鲁泛江淮而归登太山梅子,至家得奇梦,而不肖生,小字武当,盖四月八日,先君又喜得子也。”又《游太和山记》(二西园文集》卷九) : “岁丙申三月,按察公再登,祷绝顶,得奇梦。四月八日,甫归,而不殺生。小字武當。人以為異云。”
- ^ 《淮安府志·卷八》
- ^ 陳文燭卒年見龙腾《給隐文集》卷十二《祭陈岳翁文》。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履历便览》:陳文燭,五嶽,書三房,丙申四月初八日生,严侍,沔阳州人,乡试七名,会试三百四十二名,三甲一百一名。吏部政,乙丑八月授大理寺评事,丙寅九月升寺副,己巳二月升寺正,庚午四月升淮安知府,甲戌二月升四川提学副使,丁丑十一月升参政,丁忧。癸未二月復除四川,十二月升福建按察使,甲申九月升右布政,丙戌九月升江西左,己丑六月升应天府尹,庚寅正月升大理寺卿,辛卯十月回籍听用,丙申正月卒。曾祖瓒。祖泮,贈兵部主事。父栢,按察司副使進階奉议大夫。
- ^ 叶德均在《西游记研究的资料》一文中,考证出吴承恩與陈文烛交游的时间在隆庆四年(1570)到万历二年(1574)之间。
- ^ 郭明芳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藏古籍考述--以明版圖書為中心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書經》,年三十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進士。四月初八日生,行三,曾祖陳瓉;祖陳泮,贈兵部主事;父陳栢,按察司副使;母任氏(封安人)。嚴侍下,妻童氏,兄文炳(監生);文爕,弟文煃;文煬;文烱;文爌;文烜。由國子生中式湖廣鄉第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四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