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乾陽(16世紀—17世紀),潛夫具茨浙江湖州府武康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乾陽在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中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廣信推官崇禎元年(1628年)考選為江西道監察御史,四年(1631年)改任河南道御史[3],巡按南京,恩威並著。

六年(1633年)山西饑荒,他帶著朝廷發放的十萬金前往賑災[4] ,又設法勸輸增加數萬兩,救活不少人民;之後陞任大理寺丞,得崇禎帝欣賞其端謹,特擢右僉都御史,在兩名都御史於田間時署任院事,大計盡力完事,因勞去世,朝廷議卹有加,鄖陽撫治袁繼咸為他寫下墓志[1]

參考文獻

  1. ^ 1.0 1.1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陳乾陽,字潛夫,號具茨,武康人,天啟二年進士,為廣信府推官;崇禎戊辰選江西道御史,改河南巡按南畿,惠威並著。三晉饑,賫帑金十萬往賑,又設法勸輸更益數萬兩,全活無算。陞大理寺丞,上愛其端謹,特擢右僉都御史,適兩憲長起田間未任署院事,大計竭蹷竣事,以勞卒,議卹有加焉,鄖撫袁繼咸為撰墓志。 武康劉志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選舉表 舉人一》:(萬曆)三十一年癸卯(舉人)……陳乾陽 詳進士
  3.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十七》:(崇禎四年六月己未)起原任御史陳乾陽為河南道御史。
  4. ^ 《明實錄附錄·崇禎實錄·卷六》:(崇禎六年三月)是月發十萬金命御史陳乾陽賑濟山西。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選舉表 舉人一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十七
  • 明實錄附錄》·崇禎實錄·卷六
官衔
前任:
方重
明朝廣信府推官
天啟年間
繼任:
黃諫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