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綬 (?—1622年),字長卿,号赤石,江西浮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大綬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長卿,號赤石
出生生年不详
江西進賢縣
逝世天启二年(1622年)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歷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授知泾县,清正不阿,民用宁辑。其所拔士相继取巍科。陞工部主事,調兵部職方司郎中,出督學兩浙僉事,晉湖廣參議[1],尋移閩海[2],遂告養歸里,依依子舍者十餘載。天启元年正月,復除原任福建右参议陈大绶于四川。三月改尚寳司少卿,二年正月升太僕寺少卿。同年卒,贈太仆寺卿。

參考文獻

  1. ^ 《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八年二月,浙江佥事陈大绶为湖广按察使兼右参议。
  2. ^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一年三月,改湖广参议陈大绶为福建参议。
  • 《明憙宗实录》
  • 《浮梁县志》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