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崇禎六年(1633年)陳文顯舉癸酉科應天府鄉試,崇禎七年(1634年)聯登進士,獲授江西南城知縣,嚴懲當地犯法的明朝宗室[1]。之後轉任廣東雷州推官,多次平反冤獄。崇禎末,改工部都水主事,赴任途中,得知京師失陷。弘光時,累陞郎中。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失守,陳文顯隱居,年方四十,不接受清朝起用。卒年八十二歲[2]。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陳)文顯,字微之,太湖人。崇禎七年進士。授南城知縣。宗藩犯法不少貸。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遷雷州推官,治獄多平反。轉都水主事。道聞北變歸,累陞郎中。南京亡隱;年甫四十,清薦不起。卒年八十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