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泂,一作陳絅浙江会稽人,明朝初期官员、進士出身。

生平

陳泂在永樂十八年(1420年)中舉人,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進士[1],宣德四年(1429年)授山西道監察御史[2][3],到宣德七年(1432年)被右僉都御史吳訥彈劾他濫用民役興建寺廟、驅逐焚香婦女、在外玩樂不擔任職務,因此被罰役降職[4]

參考

  1. ^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志中》:舉人……永樂十八年庚子科……陳絅……進士……永樂二十二年甲辰科邢寬榜 陳泂 御史
  2. ^ 《绍兴市志 卷44 第二章 历代进士名录》. 绍兴图书馆. [201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4). 
  3.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五十九:(宣德四年十一月己酉)……擢進士陳絅為山西道監察御史……
  4.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九十一:(宣德七年六月)癸卯黜監察御史陳絅,絅私役民修神祠,微服入祠驅逐焚香女婦,嬉遊于外,久不供職,右僉都御史吳訥劾奏之,命罰役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