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 (清朝)
清朝
生平
少時客揚州,從凌曙學習。道光十四年(1834年)举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進士,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補應殿試,授翰林院庶吉士。後改授刑部主事。升郎中,授雲南曲靖府知府。同治八年卒[1]。
凌曙晚年臥病,劉文淇代授陳立經學、小學,於《公羊傳》用功最深。積三十年之力著有《公羊義疏》76卷。其他著作有《白虎通疏证》12卷、《尔雅旧注》2卷、《說文諧聲孳生述》3卷及《句溪杂著》6卷。
參考書目
- ^ 《清代学人列传》:陳立,字卓人,又字默斋,江苏句容人。道光甲午中式。辛丑会试成进士。由庶吉士改刑部主事,累官云南曲靖府知府。会道梗不克之任,流转东归,所至宾礼。先后受事,皆刑名至重,悉处以详慎;而于丧服变除,宗法淆异,尤多能折衷使协律。少所受学,若梅植之、凌曙、刘文淇,均号名师。遂尽通许氏《说文》、公羊《春秋》、郑氏《礼》;旁及诗古文词。独于《公羊》用力犹深。以徐氏作疏,只知疏通字义,《公羊》微言大义,昧乎未闻。近儒孔氏通义,虽为汉学家专门之学,然三科九旨,语多立异,已非复邵公之家法矣。乃钩稽贯串,成《公羊义疏》七十六卷。又以《公羊》一书,多言礼制,而礼制之中,有周礼有殷礼,以孔子有"舍文从质"之说,故言礼多舍周而用殷。殷周典制既迥然不同,故欲治《公羊》必先治三礼。而《白虎通德论》实能集礼制之大成,且书中所列大抵皆《公羊》家言,而汉代个文古文之流别亦见于此书,诚可谓通全经之滥觞;乃别撰《白虎通疏证》十二卷,取古代典章制度一一疏通证明。其他有《说文谐声孳生述》《尔雅旧注》若干卷,并裒其说经杂文为《句读杂著》六卷。卒年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