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能

(重定向自陳能

陈能,字大用湖廣華容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晋员外郎,奉命恤刑。升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设立大田县。以平定尤溪县山贼邓旺五等功,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升广西右参政,管田州府[2],与左布政使嚴紘不合,弃职还籍。十三年九月坐建昌侯张延龄事被逮下法司讯问,被革职为民。

参考资料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湖南古今人物词典》
官衔
前任:
戴冠
延平府知府
嘉靖元年-嘉靖六年(1522年-1527年)
繼任:
万鎡